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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土石清疏規劃
土石清疏規劃包括預定清疏溪段選定、斷面測量、清疏量估算、水文水理分析、
土石最終處理方案、清疏執行方式、土石布設區規劃與保護、保育治理措施配合等,
茲分述如下:
一、清疏溪段選定:
依據土石淤積程度及其對沿岸聚落安全之影響程度,選定具有清疏需要之
溪段。
(一) 溪流土石淤積程度已存在妨礙其通洪能力之虞者。
(二) 溪流土石淤積程度已存在影響沿岸保全對象安全之虞者。
(三) 滿足以上條件之一者,即為具有清疏需要之溪段,宜實施土石清疏。
二、土石清疏溪段斷面測量:
為了掌握野溪土石淤積溪段之地形起伏變化及其淤積量,於每隔適當間距
施以斷面測量,以作為清疏土方數量計算之依據。
(一) 為配合後續作業之所需,對具有清疏需求溪段應實施斷面測量,不僅可
以掌握其地形起伏變化,亦可據以估算清疏土方量,且能提供清疏深槽
斷面尺寸、深槽流路及坡降等規劃之用。
(二) 河道大斷面測量係以全測站經緯儀結合 GPS 衛星定位技術或以無人載
具(UAV)空拍方式,就河道橫斷面地形變化之高度及距離施測,經計算
平差後,繪製橫斷面圖,並據以繪製縱斷面圖。
三、土石清疏量估算:
(一) 就已知清疏長度、寬度及斷面形式,採用斷面體積法估算清疏土方量。
(二) 選擇適當距離推求其斷面積,接著將相鄰兩斷面之斷面積平均且乘以兩
斷面之距離,即可得兩斷面間之清疏土方量,以公式表式時,可寫為
+ 2
1
= (1.2.1)
12
12
2
3
式中, =斷面 1 與斷面 2 間之清疏土石方(m );A1、A2=分別為斷
2
面 1 及斷面 2 之清疏斷面積(m );L12=斷面 1 與斷面 2 之距離(m)。
依此類推,可得清疏土石方之推估公式為:
工-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