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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野溪淤積土石清疏
1.2.1 前言
野溪清疏(Torrent dredging)係指野溪因土石淤積程度已明顯妨礙洪水排洩,並
威脅沿岸之道路、橋梁、公共設施或聚落安全時所採用之工程方法,以清淤或疏通
溪床上之淤積土石,減免水砂災害之發生。
1.2.2 野溪土石淤積原因
野溪發生土石淤積原因,可依其發生之空間及時間可區分為:
一、空間因素:
係指因溪流流路條件之變化或差異而引起水中挾砂發生落淤,包括遇有:
(1)支流大量土砂或土石流短時間匯入主流;(2)坡度遷緩;(3)溪幅展寬;(4)彎曲
段;(5)阻礙物(如防砂壩、潛壩、固床工、橋梁、橋台、…等)等流路條件時,均
可能削減水流輸運土砂能力而造成土砂淤積。
二、時間因素:
依土砂淤積形成的時間,可以再區分為短時間淤積及長時間淤積兩種。
(一) 短時間淤積:
係在一場或多場颱風豪雨期間,因來自上游大量土砂入流而導致土石淤
積者,或稱瞬間淤積。此等淤積發生原因,多與溪流特性和上游入流土砂量
相關,除了必要的清疏作為外,消除上游入流土砂量(基本土砂控制),並配合
土石淤積段下游河道之疏濬作業,打通流路,是降低土石淤積的不二途徑。
(二) 長時間淤積:
因溪流斷面或坡度因素而發生局部淤塞,經過長時間(年計)積累而逐漸
造成土石淤積者,稱之。該類型淤積材料以淤泥雜草為主,除非改變溪流斷
面或坡度,否則即便予以清除,經過一段時間的積累還是會逐漸回淤。
1.2.3 野溪淤積土石清疏類型與功能
野溪淤積土石清疏依土石清離方式,可以區分為清淤及疏通兩種:
一、清淤:
係指以工程手段將淤積土石清離溪床,恢復溪流通洪能力,適用於溪流全
斷面淤積嚴重,無法以整理方式恢復其通洪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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