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4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P. 254

1.2  野溪淤積土石清疏



                  1.2.1  前言

                       野溪清疏(Torrent dredging)係指野溪因土石淤積程度已明顯妨礙洪水排洩,並

                  威脅沿岸之道路、橋梁、公共設施或聚落安全時所採用之工程方法,以清淤或疏通
                  溪床上之淤積土石,減免水砂災害之發生。


                  1.2.2  野溪土石淤積原因

                       野溪發生土石淤積原因,可依其發生之空間及時間可區分為:

                     一、空間因素:


                          係指因溪流流路條件之變化或差異而引起水中挾砂發生落淤,包括遇有:

                     (1)支流大量土砂或土石流短時間匯入主流;(2)坡度遷緩;(3)溪幅展寬;(4)彎曲

                     段;(5)阻礙物(如防砂壩、潛壩、固床工、橋梁、橋台、…等)等流路條件時,均
                     可能削減水流輸運土砂能力而造成土砂淤積。


                     二、時間因素:

                          依土砂淤積形成的時間,可以再區分為短時間淤積及長時間淤積兩種。

                        (一) 短時間淤積:


                            係在一場或多場颱風豪雨期間,因來自上游大量土砂入流而導致土石淤

                        積者,或稱瞬間淤積。此等淤積發生原因,多與溪流特性和上游入流土砂量

                        相關,除了必要的清疏作為外,消除上游入流土砂量(基本土砂控制),並配合
                        土石淤積段下游河道之疏濬作業,打通流路,是降低土石淤積的不二途徑。

                        (二) 長時間淤積:

                            因溪流斷面或坡度因素而發生局部淤塞,經過長時間(年計)積累而逐漸

                        造成土石淤積者,稱之。該類型淤積材料以淤泥雜草為主,除非改變溪流斷

                        面或坡度,否則即便予以清除,經過一段時間的積累還是會逐漸回淤。


                  1.2.3  野溪淤積土石清疏類型與功能
                       野溪淤積土石清疏依土石清離方式,可以區分為清淤及疏通兩種:


                     一、清淤:

                          係指以工程手段將淤積土石清離溪床,恢復溪流通洪能力,適用於溪流全

                     斷面淤積嚴重,無法以整理方式恢復其通洪能力者。



                                                         工-1-1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