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4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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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一般木樁材料



                  2.3.1  一般木樁之定義與目的
                     一、定義:


                          一般木樁係指利用疏伐材、雜木樁等,作為打樁編柵或插枝壓條等施工方

                     法之材料,或加工製成木製構造物等,其大多應用於一般土壤挖填方坡面、崩
                     積土或淺層崩塌坡面。

                     二、目的:

                          一般木樁應用於邊坡打樁編柵或加工製成木製構造物作為擋土設施,具有

                     改善坡度、防止沖刷、景觀美化並營造適宜植物生長環境之功能。


                  2.3.2  木樁材料之特性

                     一、木樁材料的優點

                        (一)  重量輕,容易處理及搬運。
                        (二)  加工簡單,工作設備容易取得。


                        (三)  比重上,木材之強度較其他材料強。
                        (四)  聲音振動及衝擊之吸收性高。

                        (五)  外觀美,與周圍景觀環境相配。

                        (六)  對環境影響少之自然素材。

                     二、木樁材料之缺點

                        (一)  容易腐朽(在水中或土中等之耐久性較好)  。

                        (二)  個體、部位或方向等處之材質不均一。


                  2.3.3  木樁材料之應用原則

                     一、植生施工基地木樁材料以不經防腐處理為原則。

                     二、 未經防腐處理之木質材料極易腐朽而失去其安定功能,較不適用於需要堅

                          固結構、以安全為施工考量之工程。

                     三、 若利用防腐處理以增加其安定程度,則需要考慮其經濟效益與防腐處理方
                          式之效益及其對當地生態環境之影響。


                     四、 疏伐木若欲搬出利用,切鋸枝條時,應注意不在材面留下小枝節及傷到材
                          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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