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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一般木樁材料
2.3.1 一般木樁之定義與目的
一、定義:
一般木樁係指利用疏伐材、雜木樁等,作為打樁編柵或插枝壓條等施工方
法之材料,或加工製成木製構造物等,其大多應用於一般土壤挖填方坡面、崩
積土或淺層崩塌坡面。
二、目的:
一般木樁應用於邊坡打樁編柵或加工製成木製構造物作為擋土設施,具有
改善坡度、防止沖刷、景觀美化並營造適宜植物生長環境之功能。
2.3.2 木樁材料之特性
一、木樁材料的優點
(一) 重量輕,容易處理及搬運。
(二) 加工簡單,工作設備容易取得。
(三) 比重上,木材之強度較其他材料強。
(四) 聲音振動及衝擊之吸收性高。
(五) 外觀美,與周圍景觀環境相配。
(六) 對環境影響少之自然素材。
二、木樁材料之缺點
(一) 容易腐朽(在水中或土中等之耐久性較好) 。
(二) 個體、部位或方向等處之材質不均一。
2.3.3 木樁材料之應用原則
一、植生施工基地木樁材料以不經防腐處理為原則。
二、 未經防腐處理之木質材料極易腐朽而失去其安定功能,較不適用於需要堅
固結構、以安全為施工考量之工程。
三、 若利用防腐處理以增加其安定程度,則需要考慮其經濟效益與防腐處理方
式之效益及其對當地生態環境之影響。
四、 疏伐木若欲搬出利用,切鋸枝條時,應注意不在材面留下小枝節及傷到材
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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