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0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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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苗木材料



                  2.2.1  苗木之種類與其應用要件

                       植生規劃設計為苗木栽植時,先將植物材料於容器育苗袋內培育,或由小盆換

                  至大盆培育後,再穴植於坡面上(林信輝,2016)。苗木依其形態、生長特性與材料
                  標準化的要件,分述如下:


                           喬木:

                          喬木選擇時可依照以下幾點進行選擇成長力旺盛、枝葉繁茂者、根系擴展、

                     盤結固土力強者、對貧瘠地、乾旱、蟲害適應性大且抗力強及有改良土壤功效

                     者。


                          喬木具自然樹形且有明顯單一主幹部份,植株高度 4~5 m 以上者,依其樹
                     冠生長形態又可概略分為二大類:


                        (一)   開張型喬木

                            係指成株的樹冠多呈橢圓形、半圓形,無明顯單一生長勢強之頂芽(梢) ,

                        如樟樹、榕樹、水黃皮等。

                        (二)   直立型喬木

                            係指成株的樹冠多呈塔形、長橢圓形,具明顯單一生長勢強之頂芽(梢),

                        使樹形由基部至頂梢形成一明顯單一軸線形主幹,如小葉欖仁、臺灣烏心石、
                        欖仁、木棉、  大葉桃花心木、黑板樹、桉樹、小葉南洋杉等。

                            喬木苗木材料之選則要件如下:

                             全株不可有嚴重受損之傷口痕跡。

                             全株樹皮或枝葉無寄生蟲體、蟲孔、病徵或病斑。

                             冠下方具明顯單一主幹,主幹先端無膨大現象且直立不可有彎曲。

                             根系擴張及細根發育良好,無腐根、受傷、二段根、偏側根等情形,

                             且根系和土壤充分密接者。


















                                                         植-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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