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1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P. 911

圖  植 2-2-1 苗木標準枝幹架構(修剪後)(資料來源:  修改自圖解植生工程,
                  2016)

                           灌木:

                          灌木係指枝幹成熟後會呈木質纖維化(木材),自然樹形不易有明顯單一主

                     幹,多數分枝自基部產生,植株高度 3~4m 以下者,依其自然生長高度可分為

                     小灌木、中灌木及大灌木,其苗木材料選擇的要件如下:

                             全株不可有嚴重受損之傷口痕跡。

                             全株樹皮或枝葉無寄生蟲體、蟲孔、病徵或病斑。

                             分枝點低,裸露基幹不宜過高。

                             分枝茂密,使樹冠形成緊密圓形或橢圓形。

                             節間長度適當,無細弱徒長情形。

                             盆栽苗木之根群已長至盆緣或排水孔處,根尖呈健康透明狀白色,無明

                            顯盤根情形。

                           地被植物:

                          地被植物係指植株高度在 20~25 cm 以下,易產生多數分蘗(基部不定芽),

                     地上莖柔軟,常呈匍匐生長,地被植物材料選擇的要件如下:


                             多汁的枝葉飽滿、挺立,無軟弱下垂現象。
                             植株無蟲體、蟲孔、病斑或葉片枯黃現象。




                                                         植-2-8
   906   907   908   909   910   911   912   913   914   915   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