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1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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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植 2-2-1 苗木標準枝幹架構(修剪後)(資料來源: 修改自圖解植生工程,
2016)
灌木:
灌木係指枝幹成熟後會呈木質纖維化(木材),自然樹形不易有明顯單一主
幹,多數分枝自基部產生,植株高度 3~4m 以下者,依其自然生長高度可分為
小灌木、中灌木及大灌木,其苗木材料選擇的要件如下:
全株不可有嚴重受損之傷口痕跡。
全株樹皮或枝葉無寄生蟲體、蟲孔、病徵或病斑。
分枝點低,裸露基幹不宜過高。
分枝茂密,使樹冠形成緊密圓形或橢圓形。
節間長度適當,無細弱徒長情形。
盆栽苗木之根群已長至盆緣或排水孔處,根尖呈健康透明狀白色,無明
顯盤根情形。
地被植物:
地被植物係指植株高度在 20~25 cm 以下,易產生多數分蘗(基部不定芽),
地上莖柔軟,常呈匍匐生長,地被植物材料選擇的要件如下:
多汁的枝葉飽滿、挺立,無軟弱下垂現象。
植株無蟲體、蟲孔、病斑或葉片枯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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