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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監測儀器設置:
鑽孔取出岩心後,可進一步於孔內設置邊坡變位之監測儀器如測傾管、
傾斜儀、孔內伸縮計、水位計等儀器。
三、地球物理探測:
一般常用之方法包含震測法、電探法、電磁法、重力法、透地雷達等(陳培
源,2000;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2014):
(一) 震測法:
應於地下淺處裝入炸藥,或用重錘高高落下,以產生震波,並在地表設
置震波接受器,以接收反射或折射震波,並利用各地質材料波傳速度差異,
透過接受器接收訊號之時間,反求各地層的波速及深度,進而研判地下地層
分布。
(二) 電探法:
利用岩石之孔隙水有無以及電解質含量進行地下地質構造判釋,目前較
常使用之電探法為地電阻影像剖面法(Resistivity Image Profiling Method, RIP),
施測時應於調查測線上佈置密集測點,以獲得該剖面之地層構造,並依據電
阻資料處理結果繪製成地層電阻率分布圖,配合地表地質調查、鑽探或其他
試驗資料成果,解釋地質構造、層態分布及地下水等資訊。
(三) 電磁法:
利用電磁波於地下之反射時間及強度計算地層之電阻率及深度,並據以
推測地層、地下水位、破碎帶等分布狀況。電阻率愈低之區域其反射電磁波
愈強,其方法通常不受地形效應影響,然需注意是否受高壓電塔等設備之電
磁干擾。
(四) 重力法:
利用地下地質材料密度變化所產生之重力差異,推測地下地層及構造之
形貌,其結果受地形起伏影響,故施測後仍需進行偏移、高度、緯度與地形
修正等。
(五) 透地雷達:
利用雷達波於地下傳播時碰到不同介質之反射特性,分析其反射波來回
時間、波型、振幅等資訊,推測地下地層與構造。由於雷達波於地層間傳遞
隨深度逐漸衰減,故探測深度受限,一般而言適用三十公尺以內之地下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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