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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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土壤調查



                  2.3.1  目的

                       為瞭解計畫區表層土壤狀況,應進行有系統的觀察、描述、分類及物理或化

                  學檢驗,並將其分布繪製成圖,以供侵蝕、排水、力學性質、土地生產、土地利

                  用管理等應用研究及其他相關工作之參據。而土壤調查結果,亦可於水土保持工

                  程規劃時,協助選定合宜之邊坡穩定處理工程或挑選適地適當植種。


                  2.3.2  原則

                       土壤之調查與分析包含調查區概況(包括位置、地形地貌、地質、水文、氣候、

                  土地利用等)、土壤類型(含土系)、土壤深度、坡度、表土質地、排水及表土與母

                  岩性質等資訊。應以一般通用方法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方法,方能獲得該區域之
                  土壤概況。


                  2.3.3  方法

                       土壤調查主要以土鑽採樣為主,土壤調查的型式一般有勘查、概測、半詳測、

                  詳測、極詳測及非常詳測等六種,彙整調查類型、製圖比例尺、採樣點密度及應

                  用目的詳如表  調 2-3-1 所示。

                    一、 基本資料蒐集與調查規劃:


                         土壤調查規劃之初,進行區域內環境基本資料蒐集,包含位置、地形地貌、
                    地質、水文、氣候、土地利用、航照等。到現場前,先在室內判讀航照及地形

                    圖,將地形、地勢相似者分別區劃,然後預定鑽採土樣地點。因任一調查工作

                    其目的、範圍及尺度均有所不同,故應視不同調查區域土壤環境特性及尺度,

                    及實際需求予以訂定資料蒐集項目。前述各項資料可向國內各政府機關包含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經濟部水利署、中央地質調查所及各地

                    方政府申請或參考相關研究成果資料。

                    二、 土壤採樣(參考自 NIEA S102.63B):


                         依據調查類型、製圖比例尺、採樣點密度及應用目的之不同,彙整如表  調

                    2-3-1 所示。另採樣場址特性、常用的土壤調查採樣方式(行政院農委會農業試驗
                    所,2015)如下:






                                                         調-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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