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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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物理分析:


                            主要以物理方式分析採樣土壤之特性,包括總體密度與孔隙率、土壤水
                       份特性、飽和水力傳導度、粒徑分析(機械分析)等。

                       (二) 力學實驗分析:

                            主要以室內或現地試驗分析土壤之力學性質,包括剪力強度、壓縮性質、

                       透水性、阿太堡限度(或界限含水量,Atterberg limits)等。

                       (三) 化學特性分析:

                            主要以化學方式分析採樣土壤之特性,包括酸鹼度值、電導度、有機質、

                       可交換鹽基離子(鈣、鎂、鉀等)、陽離子交換量、碳酸鹽含量。

                         1. 土壤酸鹼度值反應(Soil reaction):以 pH 值為其量測屬性,可應用於養分

                            可利用性(養分固定法)、毒性(特別是鋁跟錳)、石灰施用情況、含鈉度

                            (sodicity)、與其他物理性、化學性與生物性上屬性的關連性。

                         2. 電導度(Electrical conductivity ECe or ECs):以採樣土壤之電導性,評估可
                            溶解的鹽基離子在土壤之危害。


                         3. 有機質(Oragnic matter):可應用於養分可利用性、保持、固定法(特別是
                            氮、磷、硫)、陽離子交換量及土壤穩定度與可利用性等。


                         4. 陽離子交換量  (Cation exchange capacity):以採樣土壤之可交換鈉(ESP)、
                            鉀(EKP)之一價陽離子(EMP)百分比計算。

                         5. 碳酸鹽含量:可應用於潛勢氮供給量評估。


                  2.3.4  應用

                       土壤調查為調查區域概況的基礎,可供山坡地可利用限度分析、土地利用規

                  劃、土壤適用度分類、土壤改良方法、灌溉與排水技術、問題土壤之管理、土地

                  等級區分、土壤侵蝕及防治等應用研究基礎,藉以推導土壤與其他相關環境要素

                  間之交互關係。


                  2.3.5  參考文獻
                       中華民國「土壤檢測方法總則 NIEA S102.63B」,2015 年 2 月 2 日訂定。

                       中華民國「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2017 年 08 月 08 日修訂。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2007),「土壤薄管採樣法 CNS 12386 A 3284」。

                       行政院農委會農業試驗所(2015),臺灣土壤資料庫建置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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