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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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物理分析:
主要以物理方式分析採樣土壤之特性,包括總體密度與孔隙率、土壤水
份特性、飽和水力傳導度、粒徑分析(機械分析)等。
(二) 力學實驗分析:
主要以室內或現地試驗分析土壤之力學性質,包括剪力強度、壓縮性質、
透水性、阿太堡限度(或界限含水量,Atterberg limits)等。
(三) 化學特性分析:
主要以化學方式分析採樣土壤之特性,包括酸鹼度值、電導度、有機質、
可交換鹽基離子(鈣、鎂、鉀等)、陽離子交換量、碳酸鹽含量。
1. 土壤酸鹼度值反應(Soil reaction):以 pH 值為其量測屬性,可應用於養分
可利用性(養分固定法)、毒性(特別是鋁跟錳)、石灰施用情況、含鈉度
(sodicity)、與其他物理性、化學性與生物性上屬性的關連性。
2. 電導度(Electrical conductivity ECe or ECs):以採樣土壤之電導性,評估可
溶解的鹽基離子在土壤之危害。
3. 有機質(Oragnic matter):可應用於養分可利用性、保持、固定法(特別是
氮、磷、硫)、陽離子交換量及土壤穩定度與可利用性等。
4. 陽離子交換量 (Cation exchange capacity):以採樣土壤之可交換鈉(ESP)、
鉀(EKP)之一價陽離子(EMP)百分比計算。
5. 碳酸鹽含量:可應用於潛勢氮供給量評估。
2.3.4 應用
土壤調查為調查區域概況的基礎,可供山坡地可利用限度分析、土地利用規
劃、土壤適用度分類、土壤改良方法、灌溉與排水技術、問題土壤之管理、土地
等級區分、土壤侵蝕及防治等應用研究基礎,藉以推導土壤與其他相關環境要素
間之交互關係。
2.3.5 參考文獻
中華民國「土壤檢測方法總則 NIEA S102.63B」,2015 年 2 月 2 日訂定。
中華民國「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2017 年 08 月 08 日修訂。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2007),「土壤薄管採樣法 CNS 12386 A 3284」。
行政院農委會農業試驗所(2015),臺灣土壤資料庫建置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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