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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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地下水調查



                  2.4.1  目的

                       為瞭解計畫區地下水之存在與流動狀況,應進行地下水之調查,以提供作穩定
                  分析、地下排水規劃及其他相關工作之參據(水保局,2014)。


                  2.4.2  原則

                       調查內容包含水文地質、地下水位或孔隙水壓力及地下水流況等,並就所需項

                  目,選擇適當方法實施之。地下水位或孔隙水壓力,可利用水井或鑽孔觀測之,觀

                  測時間應包括枯、雨季、暴雨後、連續降雨後及適當時間,以能掌握地下水之變化。

                  地下水位變化資料分析時,應與水文地質資料比對及驗證(水保局,2014)。


                  2.4.3  方法

                       地下水調查工作包含基本資料蒐集、調查試驗、水文地質概念模型建置等三階
                  段(水規所,2015):


                    一、 基本資料蒐集:

                         地下水調查規劃之初,應就區域內環境基本資料進行蒐集,包含氣象、區域

                    地質、地形地貌、地面水水文、地下水水文等。應蒐集之資料項目及於不同地下

                    水環境特性所應蒐集之資料建議如表  調 2-4-1 所示。


                         前述各項資料可向國內各政府機關包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通部中央氣
                    象局、經濟部水利署、中央地質調查所或各級政府申請或參考相關研究成果資料。


                    二、 調查試驗:

                       (一) 觀測井布設及水位觀測:

                            觀測井之布設原則以可掌握區域地下水位變化為原則,通常可利用水文

                       地質鑽井於探勘完成後,設置井管安裝水壓計進行水位觀測。水位觀測之觀測

                       時間短,仍需尋求其觀測資料與鄰近原有較長期觀測井觀測資料之關係。

                       (二) 室內及現地試驗:

                            目的為求得地質材料水力傳導係數。常見的室內試驗包括定水頭滲透儀
                       試驗 (Constant-head Permeameter) 及變 水頭滲 透儀試 驗 (Falling-head


                       Permeameter),常見之現地試驗包括輸氣滲透儀(Air-entry Permeameter)、鑽孔
                       滲透儀 (Borehole Permeameter) 及密封 雙環入 滲儀 (Sealed Double-ring

                       Infiltrometer)等,一般現地試驗應較具代表性。


                                                         調-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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