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4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P. 294
並作夯實試驗以瞭解其未來之夯實度和土壤強度參數,進而訂定填土工
程標準。取土之前應先將垃圾及樹木雜草等清除,開挖時必須避免有積
水之情形發生,其開挖底面應略具坡度,以利水流渲洩。此外,挖土作
業應隨時作好水土保持工作。
棄土區之位置宜避免在上、下游面有重要道路、住宅區等重要公共設施
之處及崩塌區、地質不良區或容易遭洪患地區,以減少對區域環境之衝
擊影響。棄土時應比照填土工程,棄土材料需分層壓實,且必須注意其
穩定性。此外,對棄土可能流失之防治措施亦須考慮,必要時需施做沉
砂池、滯洪池及埋設地下排水管等。
設置土方暫置區:
整地工程進行期間,開挖之土方在未被運棄或供為填方材料前,應避免下
雨時為雨水所沖蝕或遭風吹揚,造成二次污染或公害;開挖之土方以隨挖隨用
為原則,暴雨來臨時儘可能覆蓋或封層處理。
坡面保護工程:
開發後之裸露面必須適時完成植生或敷蓋並予以維護,力求儘速覆蓋並
減低土壤沖蝕量。
當不適合植生或僅靠植生無法確保邊坡安定時,視狀況需要以適當之結
構體做保護工程,一般採用:噴植法、打樁編柵法、鋪網噴植、栽植槽
鋪網植生法、自由型格梁、土岩釘等。
易風化崩解之岩石邊坡,可噴漿處理。
坡腳穩定工程:
配合坡面保護工程,以擋土牆等結構物於坡腳不穩定處補強;滑動力較大
之邊坡,若僅靠擋土牆結構物仍無法穩定時,需以其他工程配合之,如排樁、地
錨、岩栓等。
地表及地下水排除:
橫向排水長度超過 100 m 或有特殊情況時,採分向或集中排水。
選擇適當降雨頻率,並依所計算之逕流量及流速設計通水斷面及溝身材
料。可將地表水引導至滯洪池。
基地之聯外排水應考慮區外排水系統之排洪能力,例如設計頻率年、上
工-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