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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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I =單位時間降雨量(mm/hr),即降雨強度; =降雨延時(min);a、
、、、 =待定常數;T =重現期。通常,降雨強度-延時-頻率公式以採用
Horner 公式為宜,設計時以挑選集水區內或鄰近區域測站近年更新之 Horner
公式為主。惟若缺乏 Horner 降雨強度公式,或集水區欠缺實測資料時,亦可
以採用物部公式由日雨量資料推求各延時之降雨強度,即
24 24 1 24 (3.1.9)
= ( ) 2/3 = ( ) 2/3 24 =
24
24 24
式中, = 時間內平均降雨強度(mm/hr); =日雨量(mm); =集流時
24
間或洪峰到達時間(hr) ; =係數。上式於降雨延時較小時, 值較臺灣一般
情形為大,故不宜在較小集水區或集流時間較短中使用(廖培明,1998)。此外,
根據水土保持技術規範(2016)提出以集水區年平均降雨量()為參數的無因次
降雨雨強度公式,即
25
= ( + log ) (3.1.10)
60
( + )
25 2 ) ;B = 55
2
式中, 60 = ( ) ; = (
25.29+0.09 −189.96+0.31
2 2 )
2
= ( ) ; G = ( ) ; H = (
−381.71+1.45 42.89+1.33 −65.33+1.83
式中, =年平均降雨量(mm); =有效降雨延時(min);T =重現期距(年);
A、B、C、G、H=係數,可依下列原則選用之,即:
1.當計畫區位於附錄一表列氣象站附近時,前項之年平均降雨量與 A、B、
C、G、H 等係數可參考附錄一之各個表單。
2.當計畫區附近之氣象站只有年平均降雨量,且無 A、B、C、G、H 等係
數時,可依前述之計算式分別計算各參數值。
3.當計畫區附近無任何氣象站時,則從年等雨量線圖查出計畫區之年平均降
雨量值,再依計算式分別計算各參數值。
(四) 集流時間:
集流時間(time of concentration)是一種理想化的概念,係指逕流從集水區
上最遠的點流到特定出口斷面所需的時間,而最遠的點流到特定出口斷面指
的不是距離,是逕流集流的時間(Maidment, 1993)。更恰當的定義應該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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