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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區域計畫、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計畫認應加強資源保育與自然環境保護之
土地。
1.2.5 合理利用臺灣山坡地
臺灣山坡地開發應能依照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採用符合水土保
持之農地經營方法與配置,減免土壤侵蝕與土石災害發生,進而達到永續利用。相
關合理利用山坡地,可依下列農地水土保持方法與配置原則加以考慮:
一、土地利用要在合理原則下,妥善規劃開發區域內之各種設施。
二、避免雨滴直接打擊地表,發生飛濺侵蝕現象。
三、增加土壤抗蝕力。
四、促使到達地表之雨水滲入土中,以減少地面逕流。
五、增加地面粗糙率,降低地面逕流水之流速。
六、地面逕流以分段截流方式妥善導入安全排水系統,再排入已安定之天然坑
溝或滯洪沉砂設施。
七、對易發生侵蝕、崩壞之地點,應予增加適當保護措施,及選擇各種安全排
水處理。
各種水土保持處理均有其目的與效果,任何單一處理常難完全有效控制土壤
侵蝕,為求合理利用山坡地,須視現場情況因地制宜,將若干種處理同時相互配合
運用,功用才能相輔相成,進而達到山坡地永續利用。
1.2.6 參考文獻
中華民國(2016),「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中華民國(2016),「水土保持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017),「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中華水土保持學會(2005),「水土保持手冊」。
吳嘉俊、林俐玲、盧光輝(1996),「土壤流失量估算手冊」,國立屏東技術學院
編印。
林信輝(2014),「農地水土保持方法實例圖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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