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3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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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農 1-2-7 土壤侵蝕程度分級表(資料來源:「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
                  準」,2017)

                    侵蝕程
                    度級別                            土地侵蝕徵狀及土壤流失量

                     輕微      沖蝕溝寬度未滿三十公分且深度未滿十五公分之土地。

                             地面有溝狀沖蝕現象,其沖蝕溝寬度三十公分至一百公分且深度十
                     中等
                             五公分至三十公分之土地。

                             地面侵蝕溝甚多,片狀侵蝕活躍,土石顏色鮮明,礫石、碎石含量
                     嚴重
                             超過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底土流失量在百分之五十以下。


                             沖蝕溝寬度逾一百公分且深度逾三十公分之土地,甚至母岩裸露,
                    極嚴重
                             局部有崩塌現象。



                     四、母岩性質:依土壤下接母岩性質對植物根系伸展及農機具施工難易決定,

                          其分類如下

                    表  農 1-2-8 母岩性質表(資料來源:「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2017)


                            母岩性質類別                              母岩特性
                                             母岩鬆軟或呈碎礫狀,部分植物根系可伸入
                               軟質母岩
                                             其間,農機具可施作者。
                                             母岩堅固連接,植物根系無法伸入其間,農
                               硬質母岩
                                             機具無法施作者。



                  1.2.4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及保育處理分級標準

                       針對實地觀測土壤有效深度、土壤物理特性、植物根系之通透性及基地坡度、

                  坡長、方位、地貌狀況、土壤可蝕性、天然災害程度等,配合作物種類及集約經營

                  程度等加以考量,以做為農地水土保持規劃依歸。『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

                  準』以坡度、土壤有效深度、土壤侵蝕程度及母岩性質做為分類指標,將土地分為

                  宜農牧地,為一般農業用地範圍;宜林地,用以造林;加強保育地須加強保育。分

                  類標準與土地特性等說明如下:

                     一、宜農、牧地: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並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實施水土保持

                          處理與維護:

                        (一) 一級坡至三級坡。

                        (二) 甚深層、深層及淺層之四級坡。

                        (三) 甚淺層之四級坡,且其土壤沖蝕輕微或中等及下接軟質母岩。


                                                         農-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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