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8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P. 648

假設導流渠道上游係以土石流流態入流,且其泥砂體積濃度C 為已知時,
                                                                                          d
                    則根據土石流平衡泥砂體積濃度公式,可得渠道坡度與泥砂體積濃度之關係,

                    即



                                                       ( −  ) tan 
                                                         
                                                              
                                                                  
                                      tan    =    =                     (2.3.1)
                                                        + ( −  ) 
                                                                   
                                                               
                                                        
                         式中,tan    =渠道底床坡度(= );。上式表明,導流渠道入流條件與其
                                     
                                                            
                    最小縱坡之關係。一般來說,土石流導流渠道合理坡度為 5%~18%。設計時必
                    須配合原溪床坡度來決定其坡度值,並避免渠道坡度突然改變。
                    二、導流渠道橫斷面設計

                       (一) 斷面型態

                            為渲洩洪水及土石流,導流渠道橫斷面型態的設計應在其他條件相同情

                       況下,爭取具有較小潤周和較大的水力半徑為原則。若同時顧及洪水之渲洩

                       和有利於沉積泥砂的沖刷清除,則採用較窄底寬的複式梯形斷面,或具有橫

                       向底坡的 V 形槽底的梯形斷面是比較有利的,如圖  土 2-3-1 為三種可行的渠

                       道型態。鑑於實際工程的可行性,建議採用圖  土 2-3-1(a)作為導流渠道斷面,
                       而其底床型態可利用系列固床工加以塑造。











                                    (a)                                   (b)












                                                          (c)

                                             圖  土 2-3-1 導流渠道斷面型態

                       (二) 斷面幾何

                         1.渠道寬度( ):以土石流可能流入渠道最大粒徑之 2.0~2.5 倍寬設計,即
                                       






                                                         土-2-27
   643   644   645   646   647   648   649   650   651   652   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