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8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P. 648
假設導流渠道上游係以土石流流態入流,且其泥砂體積濃度C 為已知時,
d
則根據土石流平衡泥砂體積濃度公式,可得渠道坡度與泥砂體積濃度之關係,
即
( − ) tan
tan = = (2.3.1)
+ ( − )
式中,tan =渠道底床坡度(= );。上式表明,導流渠道入流條件與其
最小縱坡之關係。一般來說,土石流導流渠道合理坡度為 5%~18%。設計時必
須配合原溪床坡度來決定其坡度值,並避免渠道坡度突然改變。
二、導流渠道橫斷面設計
(一) 斷面型態
為渲洩洪水及土石流,導流渠道橫斷面型態的設計應在其他條件相同情
況下,爭取具有較小潤周和較大的水力半徑為原則。若同時顧及洪水之渲洩
和有利於沉積泥砂的沖刷清除,則採用較窄底寬的複式梯形斷面,或具有橫
向底坡的 V 形槽底的梯形斷面是比較有利的,如圖 土 2-3-1 為三種可行的渠
道型態。鑑於實際工程的可行性,建議採用圖 土 2-3-1(a)作為導流渠道斷面,
而其底床型態可利用系列固床工加以塑造。
(a) (b)
(c)
圖 土 2-3-1 導流渠道斷面型態
(二) 斷面幾何
1.渠道寬度( ):以土石流可能流入渠道最大粒徑之 2.0~2.5 倍寬設計,即
土-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