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3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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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非工程防護對策



                       土石流可以在極短時間內攜出大量的土砂,不僅毀損淤埋溪流下游聚落及各

                  種保全設施,而且沿著溪流沖起大量土砂,導致兩岸瞬間崩退擴床,嚴重影響溪流

                  沿岸民眾之安全。凡此現象,實非工程構造物可以完全控制的;相反的,多數工程

                  構造物往往僅能發揮部分的治理功能,無法杜絕災害的發生,於是仰賴非工程防護

                  對策的相關防災作為,乃應運而生。所謂非工程防護對策係指採取非工程構造物方

                  式,達到減災效果者。除了通過行政措施如土地利用限制、住宅遷移、組織性疏散

                  避難等措施外,亦有採以土石流相關理論為基礎之相關對策,主要包括土石流潛勢

                  溪流判釋、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劃設、土石流觀測及土石流警戒基準值訂定等,

                  如圖  土 3-1-1 為土石流非工程防護對策。

                                                     非工程
                                                    預防措施



                          土石流潛勢              土石流觀           土石流潛勢溪流                 土石流警戒
                           溪流判釋                  測           影響範圍劃設                 基準值訂定





                                          布點建置
                        資訊公開              觀測分析               保全對象                 疏散避難
                                          資訊通報                 確定                   作為


                                          圖  土 3-1-1 土石流非工程防護對策



                  3.1  土石流潛勢溪流判釋



                  3.1.1  定義

                       土石流潛勢溪流(potential debris flow torrent)係指溪流具備土石流發生的自然

                  因子和條件,且其影響範圍內具有保全對象,綜合評估研判有可能發生土石流災害
                  之溪流或蝕溝。


                  3.1.2  目的

                       由於土石流具有高強度的輸砂能力和强烈的沖淤作用,能在極短時間內攜出

                  大量大小混雜的固體物質,不僅危害溪流沿岸和下游地區的人民生活及財產安全,




                                                         土-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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