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3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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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非工程防護對策
土石流可以在極短時間內攜出大量的土砂,不僅毀損淤埋溪流下游聚落及各
種保全設施,而且沿著溪流沖起大量土砂,導致兩岸瞬間崩退擴床,嚴重影響溪流
沿岸民眾之安全。凡此現象,實非工程構造物可以完全控制的;相反的,多數工程
構造物往往僅能發揮部分的治理功能,無法杜絕災害的發生,於是仰賴非工程防護
對策的相關防災作為,乃應運而生。所謂非工程防護對策係指採取非工程構造物方
式,達到減災效果者。除了通過行政措施如土地利用限制、住宅遷移、組織性疏散
避難等措施外,亦有採以土石流相關理論為基礎之相關對策,主要包括土石流潛勢
溪流判釋、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劃設、土石流觀測及土石流警戒基準值訂定等,
如圖 土 3-1-1 為土石流非工程防護對策。
非工程
預防措施
土石流潛勢 土石流觀 土石流潛勢溪流 土石流警戒
溪流判釋 測 影響範圍劃設 基準值訂定
布點建置
資訊公開 觀測分析 保全對象 疏散避難
資訊通報 確定 作為
圖 土 3-1-1 土石流非工程防護對策
3.1 土石流潛勢溪流判釋
3.1.1 定義
土石流潛勢溪流(potential debris flow torrent)係指溪流具備土石流發生的自然
因子和條件,且其影響範圍內具有保全對象,綜合評估研判有可能發生土石流災害
之溪流或蝕溝。
3.1.2 目的
由於土石流具有高強度的輸砂能力和强烈的沖淤作用,能在極短時間內攜出
大量大小混雜的固體物質,不僅危害溪流沿岸和下游地區的人民生活及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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