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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谷口寬平區域,採取圍堵、導引與緩衝方式,將土石流攜出的大量土砂沉積

                    或疏導至安全場所,以避免危及鄰近地區保全對象之安全。例如,沉砂設施、

                    導流堤、導流渠道、緩衝林帶等工法,皆能起到避免土石流成災之功能。


                       綜合上述,土石流潛勢溪流之工程治理措施種類眾多,主要有抑制工、攔阻

                  工、淤積工、疏導工及緩衝林帶等工法,各種工法因功能不同,適用場合和條件

                  亦不盡相同,其整體布置可依土石流潛勢溪流之發生段、流動段、淤積段及排導
                  段等進行綜合規劃,如圖  土 1-3-1 及表  土 1-3-1 所示。茲綜述如下:




































                     圖  土 1-3-1 土石流潛勢溪流工程配置模式(資料來源:水土保持手冊,2006)

                    一、土石流發生區:溪床坡度約在 10°以上

                       (一) 土砂料源處理:

                            溪流上游陡峻的溪床淤積物和兩岸谷坡崩塌土體向為土石流的土砂主要

                       來源,常在暴雨逕流的水動力作用下,大量固體物質與水體混合後,在重力

                       作用的配合下轉化成為土石流。因此,其治理標的在於防止溪床及其岸坡土

                       石之沖刷與崩落,並控制已崩落於溪床上之土石移動,以阻止土石流獲得土

                       石材料之補充。此類工法包括在溪床不穩定淤積土體及岸坡崩塌地的下游側

                       設置系列防砂壩(參見圖  土 1-3-2),並配合岩錨、固定框、打樁編柵、鋪網噴
                       植等坡面保護工法,以穩定土體。





                                                         土-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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