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9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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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堤防



                  2.5.1  定義


                       堤防(Levee)係指順著溪流方向構築高於地面之構造物,用以防禦及範束水流

                  不使氾濫,以達保護沿岸之生命財產安全。凡地勢低窪,經常引發洪水氾濫,淹沒

                  兩岸農田或都市區域者,均應築堤防洪。由於堤防係河溪工程中最重要的防洪構造
                  物,故設計時應滿足安全、耐久、易於維護、經濟等方面之要求,並貫徹因地制宜、

                  就地取材之原則,謹慎採用合適的工法、技術及材料。


                  2.5.2  目的

                       保護溪岸及其鄰近土地、村落、公共設施等,免於氾濫成災。


                  2.5.3  種類與適用範圍


                       依地形或用途區分,堤防可概分為主堤、副堤、開口堤、橫堤、溢流堤及導流
                  堤等 11 種類型,如圖  工 2-5-1 所示,其定義與適用範圍如表  工 2-5-1 所示。





























                         圖  工 2-5-1 各類型堤防示意圖(資料來源:防洪工程規劃講義,1981)



















                                                         工-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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