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5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P. 535
(1) 當入流量小於設計出流量時,出流量等於或大於入流量。
(2) 當入流量大於設計出流量時,多餘之水量即蓄留於池體內,並持續
排放出流。
(3) 容納多餘流量量體即為滯洪設施容量。
2. 離槽滯洪池:主要分無側流堰和具有側流堰兩種型式。若開發範圍內
並無明顯之河道或水路,或無合適位置可供設置橫向構造物,則利用
挖填土方產生窪地以製造蓄水體積,再以排水溝渠或管涵連接至河道
或水路。或是在河床或基地水路構築側流堰,將洪峰逕流導引至側邊
之蓄水窪地暫時蓄洪,見圖 工 2-27-2。
主河道入流量等於主河
道出流量及滯洪池入流
量之和
1 = 2 +
3
當時間 < < ,主河
道水位高於側溢流堰,
開始側溢流至離槽式滯
洪池中。
當時間 > ,主河道水
位低於側溢流堰,河水
維持在主河道中流動,
且離槽式滯洪池開始流
放。
主河道入流量等於主河
道出流量及滯洪池入流
量之和
1 = 2 +
3
當時間 < < ,主河
道水位高於側溢流堰,
開始側溢流至離槽式滯
洪池中。
當時間 > ,主河道水
位低於側溢流堰,河水
維持在主河道中流動;
因離槽式滯洪池未放
滯洪池不出流 流,主河道出流歷線與
主河道入流歷線重合。
圖 工 2-27-2 離槽式滯洪設施入、出流歷線圖
工-2-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