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0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P. 360

相互保護效果,而間距小於 7.0 m 時,也有過度設計之虞。為此,系列固床工

                       適當間距約介於 7.0 m 至 25 m 之間為佳。

                    二、固床工有效高度

                         固床工旨在抑制洪水時對溪床的沖刷作用,力求溪床的最小變形。因此,根

                    據溪床預定高程配置適當之固床工有效高度,或與既有溪床齊平,或略高於、略

                    低於既有溪床,以因應不同溪床條件及流況。其中,固床工有效高程低於既有溪

                    床之設計者(參考圖  工 2-3-4),必須配合堤防護岸基礎深度,其與既有溪床間之

                    高差以不超過 1.0 m 為宜,此種設計方式在水域生態豐富的溪流尤為適用。

                    三、通水斷面設計:

                       (一)軸向:

                            當洪水流通過時,會受到低水斷面的導引而引起流向的改變,故設計時必

                       須注意斷面軸向與洪水流流心的關係,包括:

                         1.斷面軸向與洪水時流心線呈垂直為原則,惟於特殊狀況下(如溪流某岸地

                            質條件不佳或有保全重要對象等)必須導引水流時,可以依現地條件改變

                            軸向與水流方向,如圖  工 2-3-5 所示。

                         2.於彎道處,斷面軸向應與洪水流心線之切線垂直,並加強翼牆保護。










                        (a)垂直式           (b)斜向式          (c)折式              (d)弧形

                         圖  工 2-3-5 固床工軸向類型示意圖(資料來源:修改自連惠邦,2017)

                       (二)位置:


                            以位於溪幅中央位置為原則,不引起下游溪岸沖刷及崩塌為首要條件。此
                       外,在溪幅條件適當區段,上、下游固床工通水斷面中心軸可以相互錯開,以

                       利形塑蜿蜒流路。

                       (三)形狀:

                            包括矩形、梯形、拋物線形等。

                         1.通常,斷面形狀採用底部水平之梯形,兼有其他用途者得依其需要設計

                            之。

                         2.在溪幅較大之溪流,宜採複式斷面設計。


                                                         工-2-46
   355   356   357   358   359   360   361   362   363   364   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