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4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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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  工 2-1-23 側牆示意圖(資料來源:DPWH,2010)

                       (二)護坦(apron):

                            護坦係指於壩體下游保護溪床免受水流直接沖擊之護底工程設施。一般

                       採用混凝土塊或鋼筋混凝土築成,適用於在溢流水頭較低,壩高在 7.0m 以下,

                       溪床易遭水流沖刷之溪段。護坦長度、厚度、坡度、截水牆、側牆高度及與壩

                       體之連接部等,可參考靜水池設施。

                       (三)副壩(secondary dam):

                            副壩係指以避免防砂壩(或主壩)下游溪床產生嚴重沖刷而危及壩體為目

                       的所構築之低壩。此等構造主要利用副壩上游溪床土石消減過壩水流之沖擊

                       能量,同時抑制主壩與副壩間局部沖刷坑之持續擴大,達到消能減勢之目的。

                       一般,適用於在溪流流量大、溪床質粒徑粗大、坡度陡峭、地質良好之處,如
                       圖  工 2-1-24 所示。

                         1.構造:可參考主壩設計。

                         2.重疊高:副壩與主壩之重疊高,參照下列經驗公式計算:


                                         H 1  = 重疊高=(1/3~ 1/4)  H                               (2.1.49)
                                                                       e


                            式中, H =有效壩高,係指壩頂與溪床面間之高度。
                                      e












                                                         工-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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