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3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P. 343

表  工 2-1-10 截水牆嵌入深度(資料來源:水土保持手冊,2005)

                                       地質條件                           嵌入深度(m)
                                          土砂                               2.0
                                          軟岩                               1.5
                                          硬岩                               1.0


                         6.側牆(sidewall):靜水池部分之兩岸地質軟弱,或擬利用靜水池控制流心
                            者,應設置側牆或側壁護岸(sidewall revetment),如圖  工 2-1-23 所示。



                               (1)高度:側牆末端高度參考溢洪口之斷面決定,牆頂則斜向壩體方向
                                 延伸,其坡度約等於計畫淤砂坡度、如圖  工 2-1-23(b)所示。



                               (2)與壩體之連接部:側牆基礎應在溢洪口頂點垂線之外側約 0.5m,如
                                 圖  工 2-1-23(a)所示。



                               (3)兩側側牆寬度:側牆與尾檻相接處之寬度,宜與主壩溢洪口斷面寬
                                 度一致,如圖  工 2-1-23(c)所示。



                               (4)側牆應每  2.0 m    2  至少設置直徑∮5cm 以上之洩水孔。洩水孔位置以

                                 在出水高度以下且位於地下水位範圍為原則,而最下層洩水孔應盡

                                 量接近地面。洩水孔應外斜,並應考慮濾水設施。在滲透水量多或
                                 地下水位高之地區,則應在牆後置特別洩水設施。


                               (5)如屬軟岩時,側牆可沿著坡面構築其厚度約 0.5m,如圖  工 2-1-23(d)

                                 所示。


                               (6)安定檢討:側牆安定檢討可參照護岸或擋土牆。






















                                      (a)                                  (b)



                                                         工-2-29
   338   339   340   341   342   343   344   345   346   347   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