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9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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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護岸



                  2.6.1  定義

                       護岸(Revetment)為保護溪岸而直接構築於岸坡之縱向順水構造物,具有保護
                  溪岸及穩定坡腳之功能。


                  2.6.2  目的

                       通常護岸會設置於容易發生溪岸崩塌或易遭受淘刷之坡腳,用以控制水流流

                  向,從而達到保護溪岸免於崩塌或沿岸土地流失之目的。傳統的護岸工程基於安全

                  考量,均採用抗沖材料(如混凝土)直接覆蓋於溪岸上,來提高整個護岸的強度及抗

                  沖能力。相較於丁壩對溪岸發揮點、線之保護效果,護岸對溪岸的保護則是更為全

                  面性。護岸工程對水流的干擾很小,不會改變水流流路的整體走向。儘管是彎道或

                  順直溪流的水流結構,基本上也不會有顯著的影響,只是在護岸施作後強化了溪岸

                  的穩定性,限制了溪床横向變形,凹岸崩塌相應減弱,溪流外形基本穩定。但是,

                  由於水流橫向沖刷受到限制,為了滿足其挾砂的需求,便向溪床取得泥砂的補充,

                  使得護岸下方或凹岸深槽的沖刷問題,會變得比較嚴重一些,。

                       此外,護岸都會比天然溪岸順直,且臨水面粗糙度也比較小,對水流的阻滯效

                  果較低,使得水流流速會比施作前更快,不僅提高水流匯流速度及洪峰流量,也加

                  劇了對下游溪岸的沖(淘)刷作用。因此,沿著天然溪岸施作,不刻意拉直,且糙化

                  護岸臨水面,使水流停留在溪流的時間拉長,皆有利於溪流之穩定。


                  2.6.3  種類與適用範圍

                       護岸種類可依坡面傾角及構築材料進行分類。以坡面傾角分類可區分為緩坡

                  式、陡坡式及直立式等類型。其中,當護岸坡面傾角小於溪岸土質安息角者,稱為

                  緩坡式護岸;當護岸坡面傾角大於溪岸土質安息角者,稱為陡坡式護岸;當護岸坡
                  面傾角趨於直角者,稱為直立式護岸。


                       以構築材料劃分,包括混凝土、混凝土砌石、混凝土型框、拋石、箱籠(含蛇

                  籠)、土石籠、乾砌石、蜂巢圍束網格、木排樁、木樁捲包、加勁、地工沙腸袋、

                  生態槽等護岸類型,其適用範圍如表  工 2-6-1 所示。除了混凝土護岸及混凝土砌

                  石護岸外,其餘護岸類型皆兼具生態保護及符合工程安全需求之仿自然護岸,且已

                  經成為河溪整治工程的主要部分。




                                                         工-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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