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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造成邊坡破壞之各種邊坡類型及其破壞原因如表 工 1-4-1。
工 1-4-1 邊坡類型與破壞可能原因(資料來源:「水土保持手冊」,2005)
邊坡類型 破壞之可能原因
開挖區上游之自然岩石邊坡 地震、降雨、風化、坡趾切除、採礦等
開挖區上游之自然土壤邊坡 地震、降雨、坡趾切除、採礦等
開挖後內之自然岩石邊坡 地震、降雨、坡趾切除、長期風化、爆破等
坡趾切除、不穩定邊坡之填方、供水或排水線之
開挖後內之自然土壤邊坡
泥水、草地之噴灑水等
增加土壤及岩石之含水飽和度、提高地下水位、
水庫、蓄水池之邊坡
增加浮力(上揚力)及急速降低水位
過量之雨水,不穩定邊坡之填方,坡趾切除,地
公路及鐵路之挖填邊坡
下水排水受阻等
土石壩、堤防、水庫壩體之邊坡 滲流壓力過大,地震波動等
填方分層夯實不良,地表及地下震動。降雨作用
填方整地
下,排水系統不確實等
坡面設計不穩定,過高地下水位,不良地下水位
開挖坡面及填方坡面
控制,抽排水系統之中斷等
1.4.3 崩塌之分類
崩塌依運動方式、材料組成及移動速度不同而有許多分類,惟各國至目前尚無
統一之分類標準。因此發生之個案常因其特殊性而有不同之稱謂或分類,包括山崩、
落石、崩坍、地滑、陷落等名詞。
2009 年高雄市甲仙區小林村發生大規模崩塌,台灣各界開始對潛在大規模崩
塌進行調查與研究,以提出減少大規模崩塌所造成災害對策。大規模崩塌定義為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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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面積大於 10 ha、崩塌體積超過 100,000 m 或崩塌深度在 10 m 以上者。大規模
崩塌較一般的崩塌發生頻率比較少,但是所造成災害之規模卻是很大。
基本上,山崩、落石、崩坍、地滑等現象,就自然現象而言,均屬邊坡斜面上
土體移動之現象,本質上並無差異。換言之,其發生之機制係因斜面上土體受重力
或額外增加之剪應力作用,使土體抗剪強度相對降低而失去平衡,導致土體移動之
結果。因此若以概括性分類,則其最大差異乃在於運動方式與規模上有所差別。
一般而言,地滑係指規模較大之土體或岩體,在較緩之坡面上發生移動,其運
動之典型特徵在於移動速度緩慢,而移動時可能呈現斷續或持續緩慢運動型態。
至於山崩、崩坍或落石等現象,概念上係屬較小規模之土體或岩體運動,但亦
不排除有大規模發生之情形,惟其發生位置多以陡峭坡面為主,可在瞬間發生,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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