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7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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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崩塌地處理
1.4.1 前言
邊坡材料因受外力作用,發生向下滑動或崩落之塊體運動之現象總稱為崩塌
(landslide)。崩塌地處理係指防止和控制崩塌之發生,減輕或消除其造成之災害,
維繫水土資源之有效與永續利用為目的。
台灣本島之地殼活動相當活躍,且地震頻繁,同時岩層大多受過擠壓而發生褶
曲或斷層,以致於節理、劈理或片理相當發達。經由強烈的風化作用,在地形陡峭
而岩質破碎及極端降雨等不利的環境之下,一般邊坡之穩定性不佳,故常造成崩塌。
台灣地處亞熱帶,雨量豐富而不均,年平均雨量約 2,500 mm,其中有 70%集
中於 5~ 10 月間。且本島河川大都水流短促坡降高陡,水流侵蝕作用強烈,溪谷邊
坡趾腳淘刷嚴重,因此集中豪雨、河川侵蝕及地震頻繁是造成崩塌的三個最主要自
然影響因素。
台灣全島坡度 30%以上之區域佔總面積約 34%,而坡度 10%以下之平原盆地
僅佔 32%。然而人類活動範圍逐漸擴及丘陵或山區,因此在山坡地上不當的開挖
與整地、開發社區、闢建道路、建造水庫,開採礦石以及濫墾與濫伐等擾動邊坡安
定之活動,是造成崩塌的主要人為影響。
1.4.2 影響邊坡穩定因素(Turner and Schuster, 1996)
地質因素(Geological causes):
地層軟弱
地層敏感度高
地層風化
地層受剪力作用
地層有節理或裂縫產生
岩體具不利之不連續面位態(如層理、片理等)
地層具不利之構造不連續面位態(如斷層、不整合面、接觸面等)
地層滲透性差異大
地層勁度差異大(如堅實密度大的材料位於塑性材料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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