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6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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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刷、土砂淤積、土石流及山洪等六種主要災害類型,其相關治理對策如表  工 1-

                  1-1 所示。


                     一、 溪岸侵蝕嚴重溪段:

                          位於野溪兩岸坡度較為陡峭之谷坡,常因降雨漫地流作用而產生地表土壤

                     侵蝕,並逐漸發展成為不同尺度的蝕溝,不僅造成表土流失而影響地力,且流失

                     土砂直接滑落溪流,或隨水流向下游輸移,或堆積於溪床,為下一波超大降雨洪

                     流提供大量之土砂料源,孕育土石流發生的有利環境。


                          在治理上,除了對谷坡上各級蝕溝進行基本控制外,亦應加強坡面表土之
                     抗侵蝕能力,如植生、造林、坡面保護及縱橫向排水等,均能有效緩解坡面土壤


                     侵蝕問題。此外,溪流不安定土砂如屬來自於兩岸落淤的土砂時,則應施以溪流
                     土砂穩定措施,如系列防砂工程,力求調降土砂遞移率,減少土砂流出下游。


                     二、 溪岸崩塌嚴重溪段:

                          溪岸土體發生崩塌之原因有二,一是溪岸土體受到水流不斷地淘刷,使得

                     岸坡土體基腳流失而失去支撐,最終引發土體滑崩;二是基於地質因素,溪岸土

                     體受到降雨入滲影響,使得土體抗滑強度降低而導致土體崩塌。假設溪岸土體
                     崩塌嚴重溪段尚無土砂淤積問題時,則治理對策有以下的考量,包括:


                        (一) 因水流淘刷引發溪岸崩塌者:

                            治理水流淘刷引發溪岸崩塌問題具有兩項重點,一是必須提供溪岸穩固

                        之基腳支撐,以避免溪岸淘刷不斷地發展(增大自由面)而擴大溪岸崩塌之規

                        模;二是應考量野溪溪床坡度選取適當工法。茲分述如下:

                          1. 上游溪段:當水流淘刷引發溪岸崩塌區位位於野溪之上游溪段時,因

                             多屬坡陡流急溪段,且溪床佈滿石礫,故適合採用系列防砂壩,通過
                             壩體上游淤砂作為兩岸基腳支撐,減少溪岸臨空面,以穩定溪岸。


                          2. 中、下游溪段:當水流淘刷引發溪岸崩塌位於野溪之中、下游溪段

                             時,因溪床坡度較緩,崩落土砂易引發溪床淤積而縮減其通洪斷面,

                             可能引發溪流沿岸水砂複合型災害。此等災害肇因於土砂淤積,治理
                             時可參考土砂淤積嚴重溪段之治理對策。

                        (二) 因地質因素引發溪岸崩塌:

                            屬於邊坡土體崩塌問題,應採崩塌地處理模式進行治理,包括植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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