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5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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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時,其著生、生長會受其他植物影響,因此各種植物其播種量須
設定在 10 %以上。
木本植物常見有粒徑大之種子,不利於噴植工法施作,設計時須加以充
分考量或避免使用。
三、播種量之設計與計算:
依日本相關綠化技術及植生基準資料彙整所得,使用外來草種時,期待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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芽株總數約為5,000 株/m 以上,如使用木本植物時,期待發芽株數約為1,000 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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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惟若以發芽勢截止日期或特定日期田間發芽個體之調查(通常是播種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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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後)時,草本植物發芽株數應為 1,000 株/ m 以上。實際上,種子在坡面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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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芽數,大約只有播種量之 50%,經過一年後約只剩下 200 株/ m ,木本類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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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在一年後大約僅剩 1~50 株/ m 的範圍內,經過數年後,有時會只剩 0~1 株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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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多種種子混合使用之客土噴播法時,外來草種之常用播種設計量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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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000 粒/ m ,鄉土草種各約 500~1,000 粒/ m ,木本類植物共約為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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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粒/ m ;如以臺灣地區之引進草種混播而言,常用之比率(重量比)為百
慕達 15 %、百喜草 30 %、類地毯草 30 %及高狐草 25 %。
標準播種量之計算
W =
× P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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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導入植物別之播種重量(g/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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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期待發芽株數(株/m )(播種後一年左右所發芽生長之總數,含其中死
亡之株數)
S:種子之單位粒數(粒/g)
P:種子純度(%)
B:種子之發芽率(%)
播種量修正
屬點播、條播或其他非屬全面性播種之方法,須依其播種區域之施工面
積比例(播種區(m )/總面積(m ))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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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播種作業方法之播種量修正,如表 植 5-2-4:
植-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