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5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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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時,其著生、生長會受其他植物影響,因此各種植物其播種量須

                             設定在 10  %以上。

                             木本植物常見有粒徑大之種子,不利於噴植工法施作,設計時須加以充

                             分考量或避免使用。

                     三、播種量之設計與計算:

                          依日本相關綠化技術及植生基準資料彙整所得,使用外來草種時,期待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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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芽株總數約為5,000  株/m 以上,如使用木本植物時,期待發芽株數約為1,000  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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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 。惟若以發芽勢截止日期或特定日期田間發芽個體之調查(通常是播種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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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後)時,草本植物發芽株數應為 1,000  株/ m 以上。實際上,種子在坡面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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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芽數,大約只有播種量之 50%,經過一年後約只剩下 200  株/ m ,木本類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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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在一年後大約僅剩 1~50  株/ m 的範圍內,經過數年後,有時會只剩 0~1  株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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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用多種種子混合使用之客土噴播法時,外來草種之常用播種設計量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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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00~2,000  粒/ m ,鄉土草種各約 500~1,000  粒/ m ,木本類植物共約為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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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  粒/ m ;如以臺灣地區之引進草種混播而言,常用之比率(重量比)為百
                     慕達 15 %、百喜草 30 %、類地毯草 30 %及高狐草 25 %。


                             標準播種量之計算


                                                                     
                                                            W =
                                                                  × P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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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導入植物別之播種重量(g/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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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期待發芽株數(株/m )(播種後一年左右所發芽生長之總數,含其中死
                        亡之株數)

                            S:種子之單位粒數(粒/g)

                            P:種子純度(%)

                            B:種子之發芽率(%)


                             播種量修正

                             屬點播、條播或其他非屬全面性播種之方法,須依其播種區域之施工面

                             積比例(播種區(m )/總面積(m ))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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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播種作業方法之播種量修正,如表  植 5-2-4:




                                                         植-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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