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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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內業判釋:

                            整合各項圖資,包括不同時期正射影像判釋比對、Google Earth 影像資料

                       庫及照片輔助、及透過 Google Earth 三維顯示地形狀況,及參考土地可利用限

                       度查定等資料協助。

                       (四) 繪製土地利用圖:

                            數位化完成後以線(由點組成)所組成之封閉範圍圖檔,轉換為面域之圖形

                       資料,同時建立點、線、面之相互關係,並建立主要資料欄位格式如面積、土

                       地使用型態、土地利用代碼、圖幅編號。
                       (五) 外業調繪:


                            內業判釋疑異點位,該無法從航照影像中辨識的土地使用類型部份,則須
                       進行外業實地調繪與圖資修正。外業調查作業流程如圖  調 2-11-2。

                       (六) 土地利用成果圖製作:

                            常用之山坡地土地利用分類圖例樣式如表  調 2-11-2 所示,完整之山坡地

                       土地利用示意圖如圖  調 2-11-3 所示。

                    二、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別: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分級查定基準包括坡度、土壤有效深度、土壤沖

                    蝕程度及母岩性質等因子(水保局,2017)。有關坡度、土壤有效深度、土壤沖蝕

                    程度之調查方法與定義,詳本篇 2.1、2.3、2.5 節;母岩性質可依土壤下接母岩

                    之性質對植物根系伸展及農機具施作難易決定之,若母岩鬆軟或呈碎礫狀,部分

                    植物根系可伸入其間,農機具可施作者,為軟質母岩;若母岩堅固連接,植物根

                    系無法伸入其間,農機具無法施作者,為硬質母岩。經過調查可將山坡地土地可
                    利用限度分類為(1)宜農、牧地、(2)宜林地,及(3)加強保育地(水保局,2017)。


                    三、水土保持處理情形:

                         應調查既有相關水土保持設施與維護情形等資料,如:道路、灌排設施、房

                    舍、墓地及其它公共設施等,登錄及標繪於底圖上,以作為規劃依據。底圖之採

                    用應考量資料精度、圖資取得及人力時間等因素,並應能正確標示各種地物分布

                    位置,且可由圖上計量其數量、長度及面積(國工局,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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