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2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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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打木樁編柵

                            打木樁編柵係無萌芽力之木樁材料,通常樁距為 50~100 cm,行距則依

                        地形與擋土高度而異,木樁直徑約為 10~15 cm,以適當喬木及灌木樹種之

                        材料(以柔軟分枝少、耐久力高者)製作(林信輝,2016),其相關案例,如圖  植

                        4-3-6 所示。打木樁編柵之特徵與使用方法說明如下:

                             施工前需略為整平坡面及消除蝕溝,清除危石及植物殘株,並依邊坡形

                             狀及地質狀況於坡頂及坡面構築截洩溝。

                             需於邊坡進行簡易擋土工處理之地點,且坡度小於 45∘的崩塌坡面。

                             打樁間距視坡度與地質條件而異,一般每排樁之行距以 1~3 m,樁距以

                             50~100 cm 為原則。

                             如以塑膠網或鐵絲網為編柵材料時,中間夾不織布,並以#10〝∩〞型

                             鐵釘固定於木椿上,最上端需用鐵絲扭緊,以防脫落。使用人工材料之
                             編柵,如 PE 網、鐵絲網等,須注意材料之顏色,使其與景觀調和。

                             如使用打木樁編 PE 網柵之施工,在棄土場土石量較大或下方有溪流沖

                             蝕之慮時,通常需配合於坡腳設置擋土牆。

                             在坡面較緩、含石量較多、木樁直徑較大或為防止表層鬆方土石移動,

                             可採用明挖溝(穴)後埋設木樁方式及配合小徑木之擋土柵體設置。爾後

                             客土或回填表土至原坡面,及配合苗木栽植(此方法日本稱之為山腹工之

                             主要設計,或稱為木製擋土柵)。
























                                 圖  植 4-3-6 打木樁編柵案例照片(資料來源:林信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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