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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緣,惟應注意逕流集中後之流速增加情形,必要時應設置相關臨時性消能
或集水措施,以進行保護。
(八) 拍漿溝:
坡度較陡或地形變化較大地區,在原有之土質溝面,埋置 0.3 m 深度以
上之卯釘固定點焊鋼絲網平順舖設後,澆置混凝土漿,並拍附整平且使溝面
略呈粗糙,以提供較安定之排水溝面。
以上各類型排水溝之相關設計圖說等,可參照本手冊「工程篇」之「2.18 排水
溝」乙節。
3.2.4 規劃設計與注意事項
農地排水主要是配合農地耕作管理而設置,應依該設施之排水方向及間距慎
選適當地點設置,而相關排水設施流路之規劃設計與注意事項如下:
一、排水設施流路應避免急轉彎,或於流路彎曲段外側來加強保護並加高。
二、排水設施(溝)斷面由上游至下游宜隨流量增加而分段加大。排水設施(溝)
兩側應略低於原地面,以利地表逕流匯(進)入排水設施。
三、排水設施(溝)縱坡應力求平順,避免起伏變化過大。當排水設施(溝)底縱
向坡度在 30%以上者,則每隔 10~ 40 m 應設置跌水或消能設施 1 處,以
減緩流速低於排水溝安全容許流速(詳見本手冊工程篇「排水溝」乙節);
另於排水設施(溝)底部下接土層,建議配合襯砌溝面埋設 0.5 m 深度以上
之榫或樁,以防止排水設施(溝)面層滑動。
四、排水溝每隔適當長度及最下游,視需要設置靜水池或跌水。淺寬斷面砌磚
溝可兼步道,在較陡處可設置踏階,以增加流路長度及達到減緩流速效
能。
五、草溝應用在水流連續不斷地區時,可用複式斷面,如其溝底部份若配合襯
砌,安全排水效果尤佳。但日照不足以供草類正常生育,或砂礫地及含石
量較多之地區不適用草溝。草溝經植草後,應防牲畜踐踏,缺雨時應予澆
灌以維持完整覆蓋。
六、農地內田區或耕區道路交接處有遇排水設施流路,宜採用淺寬之拋物線形
斷面,以利農機具通行。
七、混凝土預鑄溝須以直線方式修築為主,因地形限制必須轉彎時,宜設置集
水井或跌水來聯結。裝接時務使接口凹槽向上游,順坡面由下而上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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