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0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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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永久性沉砂池:

                            於整地完成後,當有泥砂流出時需加以阻截淤積,可採用紅磚、卵石、

                        塊石或混凝土等構築沉砂池池璧,以設置為永久性沉砂池。

                     二、土壤流失量之決定可由下列三種方法擇一估算之:

                        (一) 面積超過 1 ha 者建議可採用通用土壤流失公式(USLE)估算土壤流失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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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面積小於 1 ha 者之整地,建議可採用每年 1 ha 不小於 500 m 之土壤流
                            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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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完成水土保持處理之新開土地,每年 1 ha 不少於 30 m 之土壤流失量。

                          依估算方法(一)及(二)得知土壤流失量可作為臨時沉砂池設計依據,而估算
                     方法(三)則可作為永久性沉砂池設計依據。


                     三、沉砂池設計容量,應視土壤流出情形、沉砂數量及每年有數次清除次數而

                          定。永久性沉砂池以每年至少清除一次為宜,颱風豪雨季節視情況而定增

                          加次數,臨時性沉砂池於降雨後應立即予以清除。

                     四、沉砂池之形狀:

                          池身以矩形為宜,池底面積小於其頂部,並得依據現地之地形,採因地制宜

                     調整其形狀。

                     五、沉砂池深度一般以 1.5 m 以上為宜,應視沉砂設計容量決定池身之寬度與

                          長度,二者比例 1:2~ 3 為原則,而一般長度應達 10 m 以上為宜。

                     六、沉砂池入水口不宜與出水口同側,或調整入水口之入流角度使流路達到較

                          長者為宜。

                     七、入水口溝底高程應高於設計沉砂高度。

                     八、臨時性沉砂池以就地取材(土質、砌塊石、編柵或防水布等)構建池體周

                          邊,其斜率 1:1 以上為原則。永久性沉砂池周邊採用土質時,其斜率 1:

                          1~1.5 以上為原則,同需加以植生覆蓋完密;當採用砌塊石、編柵或混凝

                          土構築方式,其斜率 1:0.5 以下,需注意其堅固程度。

                  2.11.5  作業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開挖整地時間應避開颱風豪雨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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