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2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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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石牆採用卵石、塊石長徑仍應依序向上縮減,及不超過石材長徑之 5 倍

                          者,使有效高度不超過 1.5 m 為原則。

                     三、長徑 20~ 30 cm 之卵石、塊石堆疊或乾砌至石牆外側,石牆內側可置放坡

                          面土地收集長徑 20 cm 以下之各粒徑石材。

                     四、石牆做為平台階段或山邊溝之初期處理。

                     五、石牆斷面:石牆上、下牆面斜率(垂直:水平)宜達 1:0.5 以上,以及堆疊

                          或乾砌之高度與頂部寬度均在 30 cm 以上為宜。

                     六、為配合日後平台階段構築,初期石牆可按計畫台壁線構築。

                     七、為配合日後山邊溝構築,初期石牆可按計畫山邊溝線構築。

                     八、石牆間距,宜參照按計畫山邊溝溝距,配合作物行距及機械作業寬度以進
                          行構築;當以手耕作業時,可就耕作工具調整石牆間距,一般可採 2~ 3

                          m。

                     九、石牆之間應儘量平行,減少短行,以利耕作。


                  2.8.5  作業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石牆基線定樁後,先依收集卵石、塊石數量多寡,按基線挖掘寬度 30 cm


                          及深度 30 cm 以上之淺溝,以利置放石材於該淺溝下沿依序砌築成為石牆
                          基礎。


                     二、石牆基礎面層應選置長徑 20 cm 以上之卵石、塊石,由石牆下側牆面應選
                          用粒徑較大,質地堅硬之卵石、塊石,妥為依序漸次向上側堆疊或乾砌,

                          並注意石牆力求穩固。

                     三、若為平台階段或山邊溝初期處理時,石牆高度宜控制在 30~50 cm,可視卵

                          石、塊石分布情形分次砌築。

                  2.8.6  維護管理

                     一、石牆間應配合實施等高耕作,耕作期間有遇卵石、塊石,即可移至石牆基

                          部,再依次由下向上堆疊或乾砌牆面。

                     二、做為平台階段或山邊溝之初期處理時,有遇淤積表土至相當高度,即應加

                          以整修,期能符合平台階段或山邊溝之標準。

                     三、堆疊或乾砌石牆之牆面有遇掉落或破損,應適時修護。

                  2.8.7  參考文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中華水土保持學會(2005),「水土保持手冊」。



                                                         農-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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