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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流動區:
河道常較上游稍寬,若曾發生土石流,則河岸多因土石流淘刷而常呈 U 字
形,且植被較疏、露出岩盤或土層,溪流底質可能堆積大量岩石、泥砂或漂流
木,但亦可能為光滑之裸岩,流動區之調查應記錄土石停積阻塞、溢流氾濫情
形、土砂抑止情形、植被種類、植被覆蓋程度等。
(三) 堆積區:
堆積區多為平坦寬廣之河段或由谷口進入平原地區,坡度平緩,底質多為
巨石至砂泥混和堆積,且因受搬運及沉積運動影響,而多成為扇形地形。堆積
區之調查應記錄土砂貯存及排出之現況。
三、 橋涵調查:
記錄各橋涵之通水斷面尺寸、橋涵區位特徵及調查時之沖刷、崩塌、淤埋等
現況,瞭解未來可能致災及需改善之區位。
四、 保全對象:
依評估之土石流影響範圍調查可能之建物、交通設施、農林用地、其它設施
等保全對象之類別與數量,並評估保全對象可能受危害之方式。
2.6.4 應用
根據溪流土石流發生區、流動區、堆積區之現況及保全對象調查結果,分析各
區段土石流發生之可能性及其對保全對象之危害程度,以作為後續研擬處理順序、
規劃治理策略、辦理防災規劃之依據(水保局,2008)。
2.6.5 參考文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2006),「水土保持手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2008),「集水區整體調查規劃工作參考手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2013),「土石流潛勢溪流劃設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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