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7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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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力式防砂壩安定檢討:重力式防砂壩受到各種荷重作用下,必須滿足不
傾倒、不滑動,有足夠的壩體應力及基礎承載力等條件始能維持安定,
其檢討方式參照「工程篇」2.1 節防砂壩。
3.壩高:除參照「工程篇」2.1 節防砂壩外,應詳加考量:(1)淤砂線和壩址
兩岸之高度是否足以防止土石流溢出;(2)壩址下游地質條件,是否足以
抵抗土石流的直接撞擊和沖刷。
4.壩頂厚度:於土石流潛勢溪流之壩頂厚度介於 2.0m~4.0m。
5.壩體下游面及上游面斜率:
(1)為避免土石的直接撞擊,壩體下游面斜率以採用 1:0.2 至 1:0.3 為原
則。
(2)壩體上游面斜率為與壩體體積相關之因子,其選定必須配合壩體安定
檢算。一般作法是先行決定壩頂寬(或厚度),經安定檢算後,在安全無
虞且經濟的情況下,選定一適當上游面斜率值。
(五) 基礎深度(hb):
防砂壩基礎深度係按地質條件而定,如圖 土 2-1-5 所示。原則上以不小
於 1.0m 為原則。
圖 土 2-1-5 基礎深度示意圖
(六) 基腳:
1.為防止滲流目的者,必須考量拉長滲流長度,其配置如圖 土 2-1-6(a)所
示。
2.配合下游基礎保護工設置時,其配置如圖 土 2-1-6(b)所示。
土-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