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9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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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沉砂池
2.26.1 定義
沉砂池(Sedimentation pond)為攔截或沉積土石之構造物。
2.26.2 目的
減少土石下移、保護下游土地房舍及公共設施。
2.26.3 種類及適用範圍
沉砂池之形狀及大小係依據流量、推移質砂礫數量、形狀、入口處之河床坡度、
淤砂度及地形而定。一般常見者有角型、鳥囊型、胃袋型、盾型、六角型及長橢圓
型等,其周圍護岸之材料有混凝土、漿砌石及土堤等。
2.26.4 圖說
圖 工 2-26-1 沉砂池示意圖(資料來源:「水土保持手冊」,2005)
2.26.5 規劃設計原則
一、 容量之決定:
沉砂池之泥砂生產量依通用土壤流失公式估算值之二分之一估算。
(一) 土壤流失量估算:
上游集水區土壤流失量應依其降雨、地形、面積、地質、開發程度、覆
蓋情形,予以估算。
(二) 臨時性沉砂池:
開挖整地部分,每公頃之泥砂生產量不得小於二百五十立方公尺;未開
挖整地或完成水土保持處理部分,每公頃不得小於十五立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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