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9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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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沉砂池



                  2.26.1  定義

                       沉砂池(Sedimentation pond)為攔截或沉積土石之構造物。


                  2.26.2  目的

                       減少土石下移、保護下游土地房舍及公共設施。


                  2.26.3  種類及適用範圍

                       沉砂池之形狀及大小係依據流量、推移質砂礫數量、形狀、入口處之河床坡度、

                  淤砂度及地形而定。一般常見者有角型、鳥囊型、胃袋型、盾型、六角型及長橢圓

                  型等,其周圍護岸之材料有混凝土、漿砌石及土堤等。


                  2.26.4  圖說
























                            圖  工 2-26-1 沉砂池示意圖(資料來源:「水土保持手冊」,2005)

                  2.26.5  規劃設計原則
                     一、 容量之決定:

                          沉砂池之泥砂生產量依通用土壤流失公式估算值之二分之一估算。


                        (一) 土壤流失量估算:

                            上游集水區土壤流失量應依其降雨、地形、面積、地質、開發程度、覆

                        蓋情形,予以估算。

                        (二) 臨時性沉砂池:

                            開挖整地部分,每公頃之泥砂生產量不得小於二百五十立方公尺;未開

                        挖整地或完成水土保持處理部分,每公頃不得小於十五立方公尺。


                                                        工-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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