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1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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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暗渠



                  2.19.1  定義

                       暗渠(Underdrain)施設於地表下,用於排除地下水及地下滲流水或銜接明渠以

                  排除地表逕流,有效地引導、分流或排放至下游安全地區。


                  2.19.2  目的

                           排除地下水及地下滲流水等。

                           銜接明渠以排除地表逕流。

                           增進土地利用與道路通行。


                  2.19.3  種類與適用範圍
                           涵管:

                             普通混凝土管:


                            一般規格為長 60 cm,管徑 20~ 120 cm,以鋼筋混凝土鑄成。適用於農
                        地排水系統,道路最大負荷重限制為Η-10。

                             離心式混凝土管:

                            鋼筋混凝土製品,以離心力法製造。適用於各種排水系統,道路最大荷

                        重Η-20,一般規格管徑 20~ 120 cm 者,有效管長為 2.5 m,管徑 135~ 300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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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有效管長為 2.43 m。外壓強度則由小管徑之 780 kg/m 至大管徑之 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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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g/m 。
                             聚乙烯管(PE)、高密度聚乙烯管(HDPE):

                            PE 為聚乙烯擠壓製成、HDPE 為高密度聚乙烯擠壓製成,兩者皆質輕堅

                        韌、施工簡便、耐酸鹼。HDPE 抗壓強度大於 PE,較適用於各種排水系統而

                        其上方未有明顯荷重者,如公園、遊憩用地、運動或軍事場地等。
                           箱涵:

                          鋼筋混凝土構造,依據公路標準圖為正方形或長方形,大小為 1 m×1 m~ 3


                     m×3 m,每 50 cm 為一級,除單孔箱涵外,亦可設計成雙孔及三孔箱涵,適用
                     於各種排水系統,道路最大荷重 ΗS-20。


                           盲溝:

                          盲溝可分為兩種,分別為碎石盲溝及塑料盲溝,適用於收集淺槽(地表下約

                     5m 以內)之地下水,或收集回填土與原地層界面間之滲流水。

                                                        工-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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