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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常流水之最大容許流速可提高如下:
2
混凝土(140 kg/cm )或混凝土砌塊石:最大容許流速為 6.1 m/s。
2
鋼筋混凝土(210 kg/cm ):採最大容許流速為 12 m/s。可依混凝土抗壓
強度比例調整最大容許流速。
最小容許流速:
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排水設施之平均流速,應大於 0.8 m/s 以防泥砂淤積。
出水高:排水溝出水高之設計原則如下:
依設計水深之 25%計算之。
最小值為 20 cm。但 L 型、拋物線型排水溝,不在此限。
2.18.5 施工注意事項
排水溝儘可能依直線設置,避免急轉彎;或於彎曲部外側加強保護並加
高。
排水溝斷面由上游至下游宜分段隨流量增加而加大,溝頂應低於兩岸原地
面 10 公分以上,以利兩岸之排水。
排水溝縱坡應力求平順,避免變化過大。坡度在 10%以上者,每隔 10~40
m 應設截水牆一處,兼具截水與止滑的功能,截水牆需高於坡面 5 cm 以
上,軸向略往上,以收集地表水。
排水溝每隔適當長度,視需要轉角處設置靜水池,匯流處設置匯流井及高
差大或流末設置跌水以消能兼沉砂功能。
梯形草溝溝面坡度應小於 1:1.5,以利草溝生長,並適時修剪以維持設計
通水斷面。
浪型鋼板溝應用於地滑地時需設洩水孔,兩側需回填碎石,避免水流無法
流入溝內或地下水位升高溝體變型。
2.18.6 參考文獻
中華民國「水土保持技術規範」,2014 年 09 月 11 日修正。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2004),「基層公共工程基本圖彙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2011),「農村再生設施設計參考基本圖」。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中華水土保持學會(2005),「水土保持手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2010),「工程構造物基本圖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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