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9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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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整治時,不只要保全當地居民與重要設施,也要提供生育地給原先就生活在

                     當地的水生生物。


                           對現有自然環境有充分的認知:

                          生態工程的重要目的是減少工程對於當地的自然生態及生物多樣性的衝擊,

                     因此必須在施工前,確定當地的生態現況,以維護現況為目標,才能做出正確的

                     工程規劃。例如,在溪流整治工程前,應先調查當地溪流水量與形態,以及岸邊

                     與水中需要保護的生物。透過生態專業訓練人員及當地居民的參與,能有效提
                     高對當地自然環境的認知。


                           需做整體性的系統考量:

                          例如魚道的設置是要讓迴游性生物能在河川整治後仍能往上游移動。若魚

                     道只設置在河川上游,而跳過中下游或者未考慮砂石之問題亦會造成土砂淤積

                     等問題。魚道所需考慮的不只是本體設計,而是需要包含上下游邊界、壩體、避

                     難設施等,將其視為一個整體的系統,否則對於迴游性生物的幫助是很有限的,
                     而無法達到生態工程的要求。


                           治本而不只治標:

                          從問題的源頭來解決問題,通常更能有效且長期解決問題。例如,要解決溪

                     流下游土砂移入量過多的問題,在溪流中上游處設立防砂壩是常用的方法,但

                     更為治本的方法是降低中上游崩塌的發生。


                           就地取材:

                          工程導入時,若能儘量利用當地自然資材(例如利用原溪床上的石材做整治

                     工程),這可以減少材料運送的成本與能源消耗,景觀上也容易與當地環境取得

                     視覺的調和。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 58 條第 2 款即規定,選用植物材料做植生綠
                     化時,「應以本地或原生植物為原則」。植生方法中,多使用台灣本土的植物物


                     種,甚至從施工當地所取得植物種源,這樣可以降低外來物種的入侵,也可以讓
                     當地的植生能以自然演替方式回復當初的狀況。這樣就能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

                     範第 131 條的要求:「水土保持施工,應善用自然力及自然資材,以減少對自然

                     生態環境之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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