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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水區及土地利用管理措施:
主要目的為污染物隔離及管理:隔離水源及庇護區、採管理放牧或控制點
源污染,以保護、維持或改善河岸之動物相、植物相及水質。
農業地區:
目的在減輕農業地非點源污染。包括等高耕作、水土保持保育耕作(農地
植草、草生栽培等)、階段平台化、緩衝區域植生、廢棄物儲存管理等。
林地:
目的在減輕林地非點源污染。包括濱水帶管理措施、林道構築與管理、
森林造林與撫育、火災控制與管理,崩塌地或擾動區再植生及森林保育地區
管理。
都會區:
目的在減少或防護都市發展及都市活動對溪流廊道造成之衝擊。包括地
表逕流與汙水隔離措施、沼澤地、植生過濾帶,入滲(海綿)盆地、多孔鋪面或
溝渠,以及都會區森林綠地覆蓋等。
1.9.6 參考文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中華水土保持學會(2005),「水土保持手冊」。
Mitsch, W. J. (2012). "What is ecological engineering?" Ecol Eng, 45, pp.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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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toration, Wiley, Hoboken, N.J.
工-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