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1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P. 1031
掘苗(斷根處理後):
斷根約 2 個月後進行挖掘,遇側根、支根、大根或主根時,需切斷並保持
切口平整。
根球保護:
以草蓆、草繩或可自然分解等材料綑綁根球,一般以八爪對角綁法為原則。
枝條修剪:
上車前再度進行枝葉修剪,保留原生長之 1/3 枝葉,以減少植物搬運水份蒸
散,提高存活率,並增加搬運車裝方便性。
苗木搬運:
搬運至栽植地點過程,應注意根球土體之完整,搬運至栽植地點後,進行栽
植作業。
移植後固定作業:
使用杉木或鋼索等設施進行加強固定大型苗木。
7.6.3 參考文獻
中島宏(1992),「植栽の設計.施工.管理」,財團法人經濟調查會
中國生物學會(2005),「大樹保護技術研習會研習手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
務局。
林六合、陳秋銓(2003),「行道樹栽植與維護管理作業手冊」,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林務局
林信輝(2016),「圖解植生工程」,五南圖書公司。
張育森(2006),「行道樹栽植與移植技術」,94 年度栽植工程監工實務講習訓
練資料。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2013),「新北市政府樹木移植作業方式及技術要領」。
植-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