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6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P. 1026
土球苗掘苗
現地栽植之苗木須於移植前 1 個月先行斷根,且應避免讓斷根長出之細根
受傷,挖掘苗木前,應使泥土潮濕,必要時在兩天前灌水,以保持土球之黏性及
完整,土球苗掘取後應包以草蓆或粗麻布。
搬運
苗木掘苗後,根球、枝葉及樹皮應妥善保護,避免遭受損害及陽光直接曝
曬,立刻運搬到栽植地點後隨即栽植,如一時無法栽植,或因數量較大需分批進
行,則必須予以假植以備定植。方法有根部埋在土中的“土假植法”及泡在流水
中的”水假植法”。
栽植穴挖掘及施用基肥
依照設計圖於現場標示預定種植位置,挖掘植穴,植穴大小以根球的兩倍
為宜,植穴的深度應比根球厚度略深,挖掘的時候,表土與心土應分開放置在植
穴的兩側,植穴底部放入腐熟堆肥或其他肥料,以利栽植後根部生長發育。
栽植
苗木定植時應調整樹形方向及拆除不易分解之根球包裹物,將苗木埋入土
中,種植太深會妨礙根系之呼吸作用,栽植時土壤應分層埋入壓實,避免傷及根
系及土球,且同時灌水,栽植妥後應作適當的淺凹窪地減少水分流失。
鬆方或填土地區,苗木初放入植穴時,根球上部應略高於地面 3~5
cm,以免填土搗實及灌水時,樹木下陷,但植穴太小或底部土質堅硬
時,為防止土壤沖蝕及灌溉保水效果,栽植時根球上部(根頸部)稍略低
於地面 2~3 cm 為原則。
回填土壤時,最好能在根球附近放置保水劑或土壤改良劑。
裸根苗木(即未帶土球苗木)時,以土壤放至植穴 1/3~1/2 時,注入水用
木棒攪和使成泥漿,如此反覆 2~3 次,至添土加到地表高度為止,以提
高成活率。
為了能在灌水或下雨時能截留貯存水分,則須在地面幹徑 5~6 倍外圍地
面用土築一「土圍」或掘一「貯水槽」(高或深 10~20 cm)。
修剪
栽植後應略再行修剪,除整理樹枝外,並能促進成活,減少過多葉片水分蒸
散;修剪之程度視根系受損之情形而定,如不須再修剪即能成活苗木最為理想。
植-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