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2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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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特殊地植生工程



                  8.1   特殊地之類型



                  8.1.1  特殊地之定義及類型

                       特殊地係指特殊地質、土壤或氣候環境,或因人為挖填、干擾等,導致表土

                  匱乏、地表土壤沖蝕嚴重、地被植生覆蓋減少或整體土地生產力降低之區域。依

                  「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六十三條臺灣之特殊地區主要包括紅土地區、泥岩地區、
                  水庫裸露帶、採礦區或採石場、強酸(鹼)性土壤地區、海岸強風地區等


                  8.1.2  特殊地區規劃設計原則

                       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六十三條,其植生方法除進行植生施工前之坡腳
                  及坡面安定工程外,一般之規劃設計原則如下:


                           紅土地區:

                          紅土地區包含紅土層及礫石層,植生時應酌量添加土壤改良劑,植生方法

                     得採用打樁編柵、植草木苗法、噴植法、鋪植生帶、穴植法及土壤袋植生等處

                     理。

                           泥岩地區:

                          泥岩地區之植生邊坡整地後之坡度應緩於一比一‧五,每隔五公尺至七公

                     尺坡長作階段為原則。植生方法得採用植生帶、打樁編柵、肥束網帶、格樑框

                     配合草袋、噴植等處理;應用植物材料以混播禾草、豆科植物種子,及耐鹽、

                     耐旱之鄉土植物為主,並應盡量配合農塘、土堤等設施以貯留水份、控制泥砂

                     流出量。

                           水庫裸露帶:


                          水庫裸露帶或庫岸濱水地區之植生,應依崩積土、礫石地、岩面等之地質
                     及土壤特性,選取適生且快速覆蓋之草類及固土能力高之木本植物為主。


                           採礦區或採石場:

                          採礦區或採石場之植生方法應依礦區礦產種類、開採方法、土質特性及採

                     礦後之立地條件不同而異。其棄石場之植生方法得採用表土與棄土之處理、階

                     段處理、噴植、簡易擋土牆、打樁編柵、土袋植生、撒播、植生帶鋪植、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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