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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坡面處理(含整地)
4.2.1 坡面處理(含整地)原則與目的
原則:
(一) 在坡面較陡之深層崩塌地區,常形成許多不規則裸岩,會造成邊坡不
穩定或有後續崩塌可能,應給予適當之坡面整理。
(二) 在坡面上如有既存植物時,若無妨礙工程之施作應予以保留。
(三) 當黏性土坡面太平滑時,植生基材不易密著,應適當鑽孔、挖植溝或
鋪網材等,以增加坡面糙度。
(四) 若有保全對象時,整地後之坡度應小於該土層安定之臨界坡度。但在
陡峻地形或坡面長等地區,因為挖方的土方不易處理,應依土質、地
形、地質及環境條件,決定整地作業方法之坡度。
目的:
(一) 土石滑落與崩塌之慮的坡面,去除不安定土方或整理坡面型態以穩定
坡面。
(二) 植生基地外緣,削除頂部區位不穩定或不規則狀態的浮石或殘餘土,
造成穩定度較高的坡面。
(三) 將坡面整理成平緩,以營造植物適合生長、繁殖與演替之生育基盤;
並使綠化資材與坡面密接,利於植生之固定與著生。
4.2.2 坡面整地
整地後之坡度以緩於 1:1 為準則。岩盤坡面上施工時,較大之凹凸坡面
有利於造成植生容易成功之生育基盤,亦即對於沒有崩塌危險之坡面,以
做成較大型之凹凸坡面為佳(林信輝,2016)。
在不安定的坡面上,配合坡面保護構造物並同時進行坡面植生基地條件。
在岩質坡面,有浮石或不安定土石等會影響植生工程施作時,應進行移除
或刷坡處理。
用鋪稻草蓆或不織布等施工時,坡面整成平滑較適當。
採用種子撒播法施工時,以有某種程度之凹凸坡面較利於綠化資材之密接
與植生之固定及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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