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5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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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有筋水泥混凝土鋼筋用量為 3~ 4 kg/m ,間距不得大於 35 cm,設計時參
                            照交通量情形設計之,必要時得增加;惟為便於施工,得採用鋼線網設

                            計,但鋼線直徑不得小於 6 mm,間距不得大於 15 cm。

                         6. 水泥混凝土路面設計,其結構圖與施工程序剖面圖如下:


























                     圖  農 3-1-1 水泥混凝土路面結構示意圖(資料來源:「農路設計規範」,2016)

                       (二) 瀝青混凝土路面:

                         1. 瀝青混凝土面層之厚度,新鋪設為 7.5~ 10 cm,加鋪最小厚度 5 cm 以

                            上,設計時依農路路基狀況選用之。

                         2. 瀝青混凝土拌合料其粒料配比與瀝青含量參照相關施工規範辦理。

                         3. 透層、粘層材料按照設計圖之規定,材料用量參照工料分析表數量,有
                            關施工方法參照相關施工規範規定辦理。


                         4. 碎石級配底層厚度之設計,可視路基性質酌予增減,若設計厚度小於 15
                            cm 者,可一次鋪築滾壓;若設計厚度大於 15 cm 時,應將底層材料分


                            為兩層或多層鋪平滾壓,惟每層鋪平滾壓後之厚度不得大於 15 cm,亦
                            不得小於所用粒料最大標稱尺寸之兩倍。

                         5. 碎石級配底層之級配規格參照相關施工規範辦理。

                         6. 砂石混合料基層,設計者可視工地路基情形增設之,其厚度依路基性質

                            設計,有關基層混合料級配規格參照相關施工規範辦理。

                         7. 瀝青混凝土路面,農路一、二級鋪設寬度不得低於 4 m,農路三級宜不

                            得低於 3 m,農路四級宜不得低於 2.5 m 為原則,惟為利於路肩之維護

                            及排水,其鋪設寬度得配合底層級配路面寬度鋪築之。



                                                         農-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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