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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筋水泥混凝土鋼筋用量為 3~ 4 kg/m ,間距不得大於 35 cm,設計時參
照交通量情形設計之,必要時得增加;惟為便於施工,得採用鋼線網設
計,但鋼線直徑不得小於 6 mm,間距不得大於 15 cm。
6. 水泥混凝土路面設計,其結構圖與施工程序剖面圖如下:
圖 農 3-1-1 水泥混凝土路面結構示意圖(資料來源:「農路設計規範」,2016)
(二) 瀝青混凝土路面:
1. 瀝青混凝土面層之厚度,新鋪設為 7.5~ 10 cm,加鋪最小厚度 5 cm 以
上,設計時依農路路基狀況選用之。
2. 瀝青混凝土拌合料其粒料配比與瀝青含量參照相關施工規範辦理。
3. 透層、粘層材料按照設計圖之規定,材料用量參照工料分析表數量,有
關施工方法參照相關施工規範規定辦理。
4. 碎石級配底層厚度之設計,可視路基性質酌予增減,若設計厚度小於 15
cm 者,可一次鋪築滾壓;若設計厚度大於 15 cm 時,應將底層材料分
為兩層或多層鋪平滾壓,惟每層鋪平滾壓後之厚度不得大於 15 cm,亦
不得小於所用粒料最大標稱尺寸之兩倍。
5. 碎石級配底層之級配規格參照相關施工規範辦理。
6. 砂石混合料基層,設計者可視工地路基情形增設之,其厚度依路基性質
設計,有關基層混合料級配規格參照相關施工規範辦理。
7. 瀝青混凝土路面,農路一、二級鋪設寬度不得低於 4 m,農路三級宜不
得低於 3 m,農路四級宜不得低於 2.5 m 為原則,惟為利於路肩之維護
及排水,其鋪設寬度得配合底層級配路面寬度鋪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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