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4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P. 794

(一) 水平式:


                                                     100∙VI
                                                  D=         =W+VI×U                             (2.6.4)
                                                        S


                        (二) 內斜式或外斜式:

                                          100∙VI
                                       D=         =W+(VI±k)×U=W+(VI±W∙z)×U                       (2.6.5)
                                             S

                            (註:k 在內斜式採用正值,在外斜式採用負值)

                     九、台面降坡:

                          內斜式為 0.5~1%,外斜式為 10%以內,與山邊溝排水降坡相同。


                     十、排水長度:
                          同一流向長度以不超過 100 m 為原則。


                     十一、內斜高:

                          內斜式經壓實後之內斜高,應在 10 cm 以上,當台寬超過 3 m 時可為 5 cm

                     以上。


                     十二、台埂:
                          水平式平台之台埂,其頂寬及高度各為 20 cm 以上。


                     十三、出水口:

                          在銜接排水溝處台埂上,構築深 10 cm、寬 20 cm 左右之出水口,並予以適

                     當植草或鋪面處理。


                     十四、外斜式平台階段應每隔 2~ 3 階,配合施作山邊溝處理或截水溝處理。

                  2.6.5  作業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勘查與規劃:

                          就地形、坡度、土壤深度、土壤質地、含石量、侵蝕程度及排水位置等做全

                     面勘查,配合耕作、機械作業道路系統等決定採用形式,進行設計。

                     二、測定樁線:

                          選取坡度較均勻位置,就所設計寬度,自上而下測定基本樁;從基本樁開

                     始,沿等高方向每隔 5~ 10 m 釘定一樁,依次測樁線。台面應盡量等寬,以利日

                     後耕作管理,遇地形變化較大以短行、局部調整降坡等進行補正。樁線應加檢

                     視,遇急彎處應加調整平順,並注意排水溝之銜接。

                                                         農-2-21
   789   790   791   792   793   794   795   796   797   798   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