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6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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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設計原則
一、 岩栓屬於主動式支撐,於岩盤弱面尚未發生錯動變形之前,即提供預力增
加岩體強度以抵抗變形。
二、 岩釘(非預力岩栓)一般設計長度較短,主要功能在於保護表層岩盤。
三、 岩栓一般設計長度較非預力岩栓長,保護範圍較深入岩體。
四、 岩栓之入岩角度以垂直岩盤弱面為原則,除提供最大正向應力或穿越最多
岩體弱面。惟仍須考量施工機具及作業空間等因素。
五、 岩體之地質條件:詳盡考慮岩體強度、岩體弱面組數、位態、厚度、連續
性、裂隙填充物等,以利岩栓錨碇固著於堅硬岩盤,增加岩體之穩定性及
安全性。
六、 岩栓之安裝設計:應考慮岩栓錨碇之位置、岩栓打設之方向及長度。
七、 岩栓之選擇:選定岩栓之種類、直徑大小、錨碇段之長度等。
八、 群體岩栓間之間距:系統性岩栓之間距取決於岩體力學穩定分析之計算,
惟須考量群體岩栓之折減係數,並可以現地(岩栓拉拔)試驗結果進行研
判。
九、 安全係數值之選定:視結構物或邊坡之重要程度,及其影響範圍內之保全
對象重要性,選擇相對應之安全係數值進行設計。愈重要之結構物或邊
坡,其岩栓設計之安全係數應愈高。一般而言,安全係數採用 2 以上。
十、 設計時,尚須考量岩盤與水泥漿之握裹力及錨桿與水泥漿之握裹力,均不
得大於岩體之抗剪強度及設計拉力不得超過岩栓之極限強度或降伏強度。
十一、握裹段所需長度可以假設剪應力沿著錨碇桿件在岩石與水泥交界面為均
勻分布,並經由下列公式推算:
= (2.13.1)
ℎ
T:設計拉力強度(N)
dh:鑽孔直徑(mm)
2
:容許錨碇握裹力(N/mm )
lb:錨鏈長度(mm)
工-2-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