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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樣區之面積:
在取樣調查時,首要決定為設置樣區面積應採多大,一般而言,選取樣區
面積除考慮植物社會之組成是否為均質外,其與植生群落生活型態息息相關,
選取樣區大小時,可依經驗法則,選擇適宜方法求取樣區大小(林信輝,2008)。
在植生群落調查時,樣區面積所需之最小面積為依植物社會種類之豐富度
而定,其最小樣區面積之決定如表 植 3-3-1 所示。
此法為依不同植生群落類別直接選取最小樣區面積,故條件受限大,除考
慮現地植物社會組成是否具均質性,且不為零星分布再加上選取時多仰賴經驗
判定,故使用上較無客觀性。
表 植 3-3-1 類植生群落調查之最小樣區面積(資料來源:
「水保技術規範」,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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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生群落類別 最小樣區面積(m )
草本層 1~2
低灌木及高草本層 4
高灌木層 16(4x4)
喬木層 100(10x10)
圖 植 3-3-2 低莖草本(左)、高莖草本(右)樣區取樣調查(資料來源:「集水區植生群
落調查應用手冊」,2008)
四、樣區之數量:
樣區的數目一般須由植生群落之變化、後勤時間、經費及人力等因素決定。
然而在精密之植生群落調查,應先確定樣區佔研究地區面積之百分率,同時在
勘查時看出有幾種植群型,並於取樣時每一種植群型不僅皆需涵蓋,同時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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