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3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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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溢洪道採用 50 年一次頻率。緊急溢洪道採用 10 年一次頻率。

                       (二)  明渠式溢洪道:

                            可以建在基岩上,亦可建在土基上,但盡量建在岩基上,以提高溢洪道的

                       安全性,減少工程量,如圖  工 2-26-2 所示。本式溢洪道係由引水渠、溢流堰、

                       泄槽、靜水池及泄水渠等所組成。

                         1.引水渠:為使水流平順地進入溢洪道,通常將引水渠做成喇叭口形狀進

                            口的人工渠道。引水渠的水頭損失要小,故流速不宜大於 3.0 m/sec。引

                            水渠度面大多為梯形。

                         2.溢流堰:為水流控制段,大多採用寬頂堰的型式,大型土壩一般裝設閘
                            門,中小型土壩也有不設閘門。


                         3.泄水槽:泄水槽底坡皆大於臨界坡降,槽內流速較大。泄槽縱坡因地制

                            宜確定,在岩基上可以達到 1:1,在土基上最好不要陡於 1:3。橫斷
                            面在岩基上常為矩形,在土基上以邊坡 1:1 的梯形為宜。

                         4.靜水池:或謂擴散消能段;泄槽出口一般須設擴散段,減少單寬流量,

                            以利消能。可設挑流鼻坎或消力池進行消能。

                         5.尾水渠:係將排泄下來的水導引至下游溪流,其構造要求與一般渠道相

                            同。

                       (三)  垂流涵洞式溢洪道:

                         1.豎管:進口形狀可為正方形、矩形、圓形、喇叭形等,高度以不超過 8.0
                            m 為原則,管徑入口流量可依依堰流公式計算。


                         2.臥管:形狀可分正方形、矩形、圓形、馬蹄形等,配合豎管形狀選定。

                            長度依壩高及現場需要決定。臥管之斷面以 75%之流水斷面及 1~5%之

                            坡度設計;臥管出口靜水與明渠式相同。此外,為減緩滲流之速度,臥
                            管每隔 8~10 m 設置截水牆。



                  2.8.6  注意事項

                    一、詳細調查築壩附近重要公共設施及淹沒區。

                    二、取土場應有足夠築壩材料、交通方便,並應作好水土保持及注意公共安
                         全。

                    三、壩基及兩岸腐殖土、樹根、雜草、風化表土等雜物應清除。





                                                         工-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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