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3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P. 403
(一) 主溢洪道採用 50 年一次頻率。緊急溢洪道採用 10 年一次頻率。
(二) 明渠式溢洪道:
可以建在基岩上,亦可建在土基上,但盡量建在岩基上,以提高溢洪道的
安全性,減少工程量,如圖 工 2-26-2 所示。本式溢洪道係由引水渠、溢流堰、
泄槽、靜水池及泄水渠等所組成。
1.引水渠:為使水流平順地進入溢洪道,通常將引水渠做成喇叭口形狀進
口的人工渠道。引水渠的水頭損失要小,故流速不宜大於 3.0 m/sec。引
水渠度面大多為梯形。
2.溢流堰:為水流控制段,大多採用寬頂堰的型式,大型土壩一般裝設閘
門,中小型土壩也有不設閘門。
3.泄水槽:泄水槽底坡皆大於臨界坡降,槽內流速較大。泄槽縱坡因地制
宜確定,在岩基上可以達到 1:1,在土基上最好不要陡於 1:3。橫斷
面在岩基上常為矩形,在土基上以邊坡 1:1 的梯形為宜。
4.靜水池:或謂擴散消能段;泄槽出口一般須設擴散段,減少單寬流量,
以利消能。可設挑流鼻坎或消力池進行消能。
5.尾水渠:係將排泄下來的水導引至下游溪流,其構造要求與一般渠道相
同。
(三) 垂流涵洞式溢洪道:
1.豎管:進口形狀可為正方形、矩形、圓形、喇叭形等,高度以不超過 8.0
m 為原則,管徑入口流量可依依堰流公式計算。
2.臥管:形狀可分正方形、矩形、圓形、馬蹄形等,配合豎管形狀選定。
長度依壩高及現場需要決定。臥管之斷面以 75%之流水斷面及 1~5%之
坡度設計;臥管出口靜水與明渠式相同。此外,為減緩滲流之速度,臥
管每隔 8~10 m 設置截水牆。
2.8.6 注意事項
一、詳細調查築壩附近重要公共設施及淹沒區。
二、取土場應有足夠築壩材料、交通方便,並應作好水土保持及注意公共安
全。
三、壩基及兩岸腐殖土、樹根、雜草、風化表土等雜物應清除。
工-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