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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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生態評估調查



                  2.13.1  目的

                       減輕保育治理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以維護集水區生物多樣性資
                  源與棲地環境品質(水保局,2014;水利署,2016)。


                  2.13.2  原則

                       生態評估調查為生態檢核之要項,係以文獻蒐集與現地調查之手段,在工程各

                  階段評估可能造成之生態環境衝擊,提出具體之生態保育措施給工程設計與施工

                  單位參考。具體之生態保育與環境友善措施依循迴避、縮小、減輕與補償之優先順

                  序考量與實施(水保局,2014;水利署,2016)。


                  2.13.3  方法

                       為記錄及分析生態現況,瞭解施工範圍內的陸水域生態及生態關注區域,生態

                  關注區域係指生態資源豐富或具有生態課題的地理區域,包含法定保護區與文獻

                  及現地調查蒐集之重要生態資訊,作為工程選擇方案及辦理後續生態環境監測之

                  依據,應就工程地點自然環境與治理特性,採取合適之生態調查方法(水利署,2016)。

                  通常採分級評估調查,第一級為地景評估,第二級為棲地快速評估,第三級為密集
                  現地評估,通常建議完成前兩級調查,並由結果評估是否需進行現地密集評估。


                       常見之第一級評估方式之一為生態關注區域圖繪製,其目的在將生態保育的

                  概念融入工程治理方案,評估工程擾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程度,以圖面呈現生態價

                  值高、應予以保全之環境區位,藉以降低工程擾動對自然環境造成之不可逆影響。

                  生態關注區域圖的尺度與繪製原則,依據所探討的生態系功能與應用而有不同,分

                  為大尺度(集水區)全流域考量、中尺度(次集水區)水系完整性考量及小尺度(單一工

                  程)生態保全考量,各尺度之工作目標、工作內容、成果應用如表  調 2-13-1 所示,
                  範例如圖  調 2-13-1 至圖  調 2-13-3 所示(水保局,2013;水利署,2016)。


                       第二級棲地快速評估為快速綜合評估棲地現況之生態調查方法,常見之評估

                  方法包括河溪棲地評估指標與坡地棲地評估指標。河溪棲地評估指標適用於可涉

                  水通過的野溪環境,其評估指標可分為河溪地形棲地與濱溪植被等兩類,前者包括

                  底棲生物的棲地基質、河床底質包埋度、流速水深組合、沉積物堆積、河道水流狀

                  態、人為河道變化、湍瀨出現頻率與堤岸穩定度等。濱溪植被之評估指標項目包括

                  河岸植生覆蓋狀況及河岸植生帶寬度。坡地棲地評估指標適用於道路邊坡、河溪兩


                                                         調-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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