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6 - 水土保持手冊_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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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野溪治理工址周邊植生

                       野溪治理工程之構造物常以施工快速、強度高之混凝土工法為主,致植物無

                  適當的生長空間,及當地景觀與棲地生態遭受破壞,若能工程週邊導入適地適生

                  之植物材料,除可恢復植被覆蓋,亦可達到美化景觀、改善微氣候及提供野生動

                  物棲地之效果。

                           不同護岸之植生設計類型

                          河岸植生設計時,應重視自然環境保育及與週邊植生景觀之連貫性,植生

                     目標之設定應以營造生物多樣性之自然河川型態,以植生之營造促進生態系之

                     機能,包括營造昆蟲類及鳥類的良好棲息地在內(林信輝,2005)。依植生設計目

                     標及依期望植生覆蓋及演替時程之不同,河溪護岸可區分為快速植被覆蓋型、

                     促進演替植被型、特定河岸植被型以及長期演替植被型。

                           工址週邊植物材料選用


                          植物栽植時,除依據植物之生理生態習性及景觀工程配置設計而選用植物
                     外,應考量其是否具備邊坡與土壤保育功能、調節微氣候的功能,及符合生態

                     效益與植物材料之供應來源等。


                           不同護岸之植生設計

                             具透水性之構造物包括:

                            土壩、木壩、蛇籠壩、堆石壩、格籠壩等,這些構造物表面通常具有孔

                        隙,可提供植物入侵空間,種植根系範圍小的草本及藤本植物,綠美化工作

                        應以先驅適生樹種與地被植物之栽植或具固氮作用之綠肥植物或肥料木為

                        主。
                             不具透水性之構造物包括:

                            混凝土壩、鋼筋混凝土壩、卵石混凝土壩、梳子壩等,如欲導入植生,

                        必須於工程施作之前,先預留栽植槽,同樣可導入根系範圍小之植物,或是

                        利用多孔性的造型模板貼覆構造體表面,創造植物生長空間。若防砂工程週

                        邊腹地廣大欲設置休憩設施及植栽時,宜選用中、淺根性植物,避免破壞工

                        程結構。

                             生態上之考量:

                            栽植具有誘鳥、誘蝶之原生樹種,吸引野生動物棲息,選用植物種類切

                        勿使用具侵略性之外來種,如小花蔓澤蘭,破壞當地原有生態環境,導致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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